內蒙古「霸道」村幹部被處分了

内蒙古“霸道”村干部被处分了

内蒙古“霸道”村干部被处分了

“我們現檢舉我社社長劉某某,他當隊長的二十年來,多次打傷社員,被公安傳訊拘留多次,但他惡習不改,橫行霸道……”

這是一封檢舉村民小組長的信訪舉報信,在這封長達8頁信紙、密密麻麻簽印著40個村民的名字和手印的檢舉信裡,列舉了該村民小組原組長劉某某欺壓村民、橫行霸道、賬目不公開等18個問題。為慎重起見,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紀委監委把這一信訪線索列為重要信訪案件及時進行了分辦。該村組所在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要求鎮紀委進行嚴肅查辦,儘快查明問題。就在鎮紀委審查期間,又接連收到上級紀委交辦反映劉某某的信訪線索,而且被自治區紀委監委列為掃黑除惡專項整治問題線索。

這究竟是一個怎樣的“霸道”村幹部?

“他很霸道,他喝酒後還去我家找過麻煩,多次打罵過村民……”

“他在任組長期間,沒有公佈過組內開支,社員也不敢問他……組內的事基本是他一手遮天,他說了就算。”

“他很厲害,不講理,當組長後獨斷專行,什麼事也不和我們說,都是自己說了算。”

鎮紀委在線索初核和立案審查過程中,聽到很多這樣的信息。通過與鎮派出所確認,證實劉某某先後多次打傷村民被行政拘留,並賠付醫療費,他本人也全部承認這些事實。劉某某的“霸道”還遠不止這些。經鎮紀委查明:劉某某任村民小組組長19年的時間裡未正式向村民公佈過組內賬目;2017年11月因組內開支等問題,村民重新選舉了組長後才對其任期內的賬目進行了公佈,支出票據多為白條,村民對其部分支出不予認可;2012年因雨澇受災,在辦理農保理賠事項時也不向村民進行說明,保險公司支付的4500元理賠款也未公佈去向等違紀事實。同時還查明其在未召開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的情況下,違規為村民孫某辦理低保申報,當年享受低保政策的違紀問題。

劉某某身為黨員、村民小組長,黨規黨紀意識及群眾觀念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群眾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因劉某某違法問題已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鎮黨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給予其留黨查看一年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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