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孩被偷了,大人追上了小偷,一时冲动将小偷打死了,该负刑事责任吗?

YONGH胖妞


如果小孩被偷了。大人追上了小偷,一时冲动将小偷打死了,该负刑事责任吗?

我个人觉得,这种情况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吧,不能一概而论。

将心比心,我个人也非常痛恨偷孩子的人,恨不得将对方生吞活剥,千刀万剐,碎尸万段,但痛恨归痛恨,我们只是个人,并不能代表法律,很多时候心情可以理解。就算把偷孩子的人打伤打残出出气,一般也不会有多大的事,但如果真的把人打死了,那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了。

如果大人在追上小偷后,小偷为了摆脱追他的人,于是开始反抗与追来的人大打出手,那这时候大人为了救子心切,必然会全力以赴,就算有面对小偷的殊死反抗也会与其搏斗,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失手打死偷孩子的人,我认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负刑事责任。并且这种行为应该受到表彰。


而相反,如果大人在追小偷时,小偷为了快速离开,扔下小孩子自己跑了,大人仍然穷追不舍死缠烂打,追到小偷后一番殴打致小偷死亡,那这种情况下十有八九这位大人属于防卫过当,估计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因此,有孩子的家长应该提高安全意识,同时呼吁法律能对偷孩子的行为给予重罚重判,让别有用心的不想不敢去打孩子的注意,从根源治起才能起到根本作用


诗词公寓


以我个人而言!安法律的角度来说,任何人或者物都没有权利去索取别人的生命,如果真的失手把小偷打死,应该要付法律责任!


我想换作是谁看到自己的孩子被偷,当时的心情可想而之,去死的心情都有,更不要说,在抓到小偷的时候给他手下留情!换作是谁可以做到?除非是高材生接受过高等教育,能忍住不下死手!对于我这没有多少文化的有血性的山东人来说,肯定反正我是做不到!抓到打不死,也要打个半死!
这只是我个人观点,尽代表我个人的想法!

也希望读者有自己的想法,可以在下方评论留言或者讨论!

再次呼吁大家,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可恨之处钻了空子!孩子是我们的全部,我们的一切!



用户86523936570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这个案例,今年5月1日下午,在上海青浦区练塘镇某公园内,一中年妇女邓某看到一位老大爷带着孙女在玩,于是就上前逗弄,老大爷由于要去找儿媳,见其面熟,委托邓某代为照看一下,十分钟后,老大爷回来,发现孙女已经被邓某带走了。

原来,这个邓某今年46岁,与比自己小6岁的男子同居,还谎称为其生了孩子。因男友一直要看孩子,她为了圆谎,就打起了坏主意,将小女孩拐骗走,打算与男友一起抚养。

此案当晚即告破,距离事发不到8小时。今年8月份,邓某被判了一年三个月。

大家有什么感觉,是不是感觉太轻了?

一个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命根子,一旦被偷被拐,那就简直是晴天里的一个霹雳,把整个家庭都打入万丈深渊,孩子的命运,家庭的命运,一步错,步步错,一瞬间可能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现在的人贩子都很凶残,谁也不知道孩子会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从新闻披露的来看,有的被打残手脚,有的被截肢,有的被割舌……反正为了骗取别人的同情心,他们是把孩子伤的越重、越可怜越好。还有的人贩子说,不就是一个孩子嘛,再生一个不就得了!

这些人真的是没有人性,所以孩子被偷被拐的父母,追上人贩子时,他们内心里的那种愤怒是可想而知的,恨不得啮其肉,将其敲骨吸髓!

从感情上来说,我支持父母们对其采取一切能采取的措施,如果遇到人贩子反抗,或是以孩子的生命安全做威胁,那么没问题,在反击过程中将其不慎打死,那也是正当防卫。如果不是这种情况,那么大家也都明白,这是一种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了,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所以,我建议还是要修法,拐卖儿童,量刑起点一律死刑,而且是买卖同罚,把惩处的事情交给法律去做,既出了气,也不用承担不利的后果,这样是最好的了!


打虎拍蝇


这事儿啊,普法君给大家唠唠吧,如果把小偷打死了,可能会面临两种结果,负责跟不负责,如果你灵活处置一下,结局或许会有所不同。

先说负责: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作为公民,大家都有就送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的义务。



若是小偷偷你家孩子,结果被你发现并追上了,此时他的犯罪行为因此而中断,作为公民,你只能选择报警或者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在扭送过程中,可能对方会反抗,但是你只能将其制服,但你得保持理智,不能对其身体进行伤害,因为他的行为只能由法律来处理,你不能把个人情感建立在法律之上。

也就是说,他偷小孩,具体怎么惩罚法官判他,但是你把他打死就是你的责任了,搞不好你还是涉嫌故意伤害罪。

再说不负责任部分:

小偷不是偷走你的娃了吗?这时你肯定很着急啊,是不是得召集亲朋好友、左邻右舍一起寻找?



在此过程中,抱着孩子逃跑的嫌疑人被你们发现,义愤填膺的群众肯定要给予其一点教训吧。

本来贩卖儿童就是一个重罪,孩子是爸妈两家人的心头肉,你就这么给抱走了,家长情绪难以控制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挨了家长两下后,嫌疑人有可能会劫持孩子做人质,不准村民靠近,也有可能会抵抗并反击众人的锤击。

不曾想,嫌疑人的这种举动彻底将众人激怒了,大家一拥而上将其团团位置一阵暴打,而孩子家长只能将吓得哇哇大哭的孩子安抚住,当他看到众人围殴嫌疑人时,赶紧上前阻止 嘴上还喊着:

“别打了,咱们报警吧,让警察来处理……”

可能现场人太多了,孩子爹的声音被众人的怒吼声、嫌疑人到惨叫声盖住了……

等孩子爹扒拉开众人保护住嫌疑人时,此时这哥们已经奄奄一息,孩子爹马上对大家说:

“大家干嘛出手这么重啊,我们要依法处理嘛……”

然后,孩子爹拿出电话拨打110、120电话,并在现场等待警察的到来,几十个父老乡亲边骂着边离开现场……

警察赶到现场时,嫌疑人已经当场挂掉,孩子爹向警察详细描述了如何发现孩子失踪、如何寻找嫌疑人、自己救孩子时如何被嫌疑人反击、几十号乡亲如何帮自己解围、结果嫌疑人被大家围殴后竟然遭遇不测。



最后警察做进一步调查时,苦于现场无监控摄像头,无目击证人讲述谁具体参与殴打嫌疑人,谁又出手最狠,几十号人围着,大家注意力都在脚底下,谁也没顾得上抬头啊。

结果警察走访了几十号村民,大家都说自己一时气氛,都想上去踩两脚,结果人太多都没挤进去。

最终,再确定致人死亡的嫌疑人是身份上,民警的调查陷入了僵局,要说孩子爹,反倒是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助嫌疑人,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还尽到了保护救助义务呢。

所以,这起涉嫌防卫过当或者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因为调查受阻,一直迟迟没有结果,那位嫌疑人遗体,也只能由其家属带回……


普了次法


大实话:这是人贩子,不是小偷,贩卖人口应该以死刑论处。

这种事应该分两种情况来看,一是大人在抢孩子的过程中将人贩子打死了,另一种是大人从人贩子手中抢回来孩子之后,然后为了发泄愤怒将人贩子打死了。这两种行为是完全不一样的后果。


首先咱们来说第一种,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而作为孩子的父母而言是承担有监护责任的的。也就是说,作为孩子的父母是有责任和义务在孩子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采用合理的方法去保障孩子的生命健康不受到侵害。

但是,从感情的角度来说,再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父母绝对是会使用任何手段来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哪怕有些手段会涉嫌触犯法律,那对于做父母的人来说也在所不惜。

所以,我们是需要综合考虑这两个方面的。如果说,大人是在和人贩子争抢孩子的过程中为了自己的孩子将人贩子打死,那么我认为则是无可厚非的,也不应该多加责难。

毕竟,对于做父母的来说,没了孩子可能比要了自己的命还难受,甚至可以这么说,就算是用自己的命换孩子的命,那么父母也会去换。

所以,如果是在抢孩子的过程中将人贩子打死了,那则不应该追究大人的责任。

然后咱们再来说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孩子已经抢到了,但是大人为了泄愤对人贩子进行殴打,然后导致人贩子死亡。

那么这种情况就相对严重一些了,很可能就是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了,这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毕竟,我们任何人无权私自剥夺他人生命,哪怕这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死刑犯,那也必须等待法律的判决之后然后由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处决。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如果现实中你真这样做了,法律就会这么判。我也不会给你出一个投机取巧的抖机灵的主意可以让你打死人贩子而不用付出任何代价,这是不存在的。

所以,我们这时候所要做的就是控制住人贩子,然后打电话报警,等待警察处理。当然,警察到来之前你踹他两脚,给他几个大耳光子这也都是人之常情,只要保证人贩子活着就行。但是,一旦人死了,那就说不清了。

不过,我还是希望立法方面能够对贩卖人口判刑更重一点。说现实一点,你说这人得坏到什么程度才会去想着偷孩子卖钱啊,毕竟,我们是以人权为主的社会啊,这就是剥夺孩子最基本的人权,应该以死刑论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1.穷人的孩子未来很可能还是穷人,不被重视

2.富人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受社会各界重视

3.人贩子基本只偷穷人的孩子

4.权和钱都在富人手里,穷人期待富人办事

5.富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按现成的规矩办

6.穷人天真的期待假如果人贩子去偷富人的孩子,会使富人重视这个问题

7.人贩子不傻,不会偷富人的孩子

8.穷人绝望加深对人贩子的痛恨,这种恨会蔓延

9.被偷走的孩子,最差的结局是被卖掉器官,或是打残替人乞讨沦为赚钱工具,极少能顺利长大。

10.人贩子失去人性,祸害人间,已经不能定义为人,建议打死发奖金奖状,政府奖励一套房(做梦,现实就是这么残酷,看好自己的孩子)。

11.什么是穷人,什么是富人,自己感受下。



小伙很皮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不需要律师回答大家心里也应当是有标准答案的。只不过大家可能看到这样的题目会心生愤怒。包括我自己来说,如果我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我想如果我能够抓住他,也不免会打他两下,或者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

但是,情感是情感,法律是法律,在法律面前,我们还是要讲究一个正当防卫,但是同时也要注意我们的防卫不要过度。否则不但自己惩罚不了罪犯,反而让自己背上违法的罪名,那样就得不偿失了。而什么情况下属于正当防卫,什么情况下又属于防卫过度,只能根据当时的情况来进行判断。但是如果根据题目描述,人贩子只是刚刚把孩子偷走就被家长追上了,此时此刻,如果你直接把他打死,恐怕被认定为防卫过度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因为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是没有权利给人贩子判死刑的,也许抓到他法律可能会把他判死刑,但是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来说,没有权利来夺取他人的性命。否则我们就会退到古代了。像电视剧当中打打杀杀随便把人杀了好像都不用负刑事责任一样,但是我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还要按法律办事,不能自己任意妄为!否则不但救不了亲人,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每次回答这样的问题很多网友都会吐槽,都会骂,都会觉得律师是在向着人贩子说话,有时候真是有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

我只想说如果人贩子把我的孩子拐走,我肯定也会冲动把他打死,只要我有这个能力我想我会这么做的。但是我想说的是,我可以把他打死,但是我不能保证法律不会追究我的责任。

所以不要跟我说律师是在保护人贩子,没有一个律师会保护人贩子,律师只是在这里就事论事,就法律问题分析法律结果。如果律师不是这样来分析,而直接告诉你,只要人贩子把小孩偷走,我们大家都可以直接把人贩子打死,这样做是对的,不会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你们觉得这样的答案就对了嘛?


任律师工作室


打死他活该,咎由自取,

世上也少了一个祸害,



君子兰


这个题要考虑两种可能性:一是孩子被偷没有找回。家人是什么样的心情,说句不好听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都有可能吧,一个好好家就这样没有了,在这种情况下不要说法律,什么也不好使吧。二是如题孩子找回,先说孩子在心理上肯定会留下阴影的,这个法律怎么算。再说家人在这种情况下不打他个半死不活还算是人父吗,不用说是人贩子,就是天王老子也要打一顿在说。但是如题你把人贩子打死了,在我们看来这是正常的事,但是这不是以前,现在要讲法律的,法律是不管孩子有没有阴影,家人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这就是法律无情的一面。

人贩子自己处置:把他打成半身不遂就可以了,毕竟我们上个学,这样让他下半生在轮椅上度过,比死了更好吧。



郭小松哥


小偷晚上在你家偷东西,你趁小偷不注意一棍子把小偷打死,你会负刑事责任吗?这道理是一样的。

任何人都无权驳夺他们生命,否则就是犯罪

以前八妹看这到样的结果很是不理解,后来听人家说明白了。这其实两个问题,小偷偷小孩(偷东西)是一种犯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相当的制裁。你把小偷打死,不管是失手还是故意,都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归定,任何都无权驳夺他们生命,否则就是犯罪。

正当自卫

正当自卫法,当自己或他人生命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作出的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由于过失将或过重,将对至死或至残。法律免于起诉或是减轻刑罚。正当防卫很不好把控。是因为只有当自己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但是很多受害人受到不法侵害时一般都是没有还击能力。当有还击能时,做出的行为又可能成为过失或过重。

例如,你是个单身女孩,一个人晚上在家睡觉,半夜里听到有人爬你家窗户正准备入室行窃。你趁黑夜拿起棍子守在窗口侧面。当小偷开始把脑袋伸进来时,你一棍子打过去,由于过重将小偷打死了,你觉得你犯罪了吗?如果你不做任何反抗,可能就不是偷东西,还会发生更多的事。例如,小偷可能会见色起意,拿了钱财劫了色走人,是极有可能发生的。一个没有经过专业搏击训练的单身女孩,是很难正面打的过男性盗贼。

小孩被偷了,大人追上了小偷,一时冲动将小偷打死了,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偷小孩的人贩子是要受法律审判制裁,如果你因生气失手将人贩子打死,你就犯了故意杀人罪。正确的做法是,抓到人贩子及时报警,或让路人协助报警。人贩子固然让人痛恨,但你是不是执法机构无权行使执法权,更无权驳夺人贩子生命。当然扇他几个耳光,不至死至残解恨一下也可以。

大家怎么看呢?欢迎补充你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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