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中小學教師算公務員編制嗎?

午夜驚鴻


2018年起,中小學教師算公務員編制嗎?

不是的。在我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而是屬於事業編制的人員。

這裡,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麼叫公務員?什麼叫老師?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老師一詞最初指年老資深的學者,後來把教學生的人也稱為“老師"。《師說》中說:"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教師的概念,在各級各類學校中,以教育培養學生為職責的專業工作者。

從上面的介紹可以瞭解到,學校是事業單位,不是行政單位。教師和公務員的區別,就是事業編制和行政編制的區別。

至所以有人會把中小學教師看成是公務員編制,主要是今年初,為了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提高教師的待遇和福利,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把教師定為國家公職人員,並提出今後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於是有些人就產生了誤解,認為今後教師就是公務員了。

而事實上國家公職人員與國家公務員是有明顯區別的。國家公職人員的範圍大於國家公務員的範圍。國家公職人員,是指各級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是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主體。國家公職人員中就包括了國家公務員。

公務員作為行政編制的人員,其工資福利是納入行政編制的財政撥款。其人員依靠行政職務晉升,晉級從科員、副科級領導、正科級領導、副縣級領導這樣的階次依次上升。

而教師作為事業編制的人員,其工資福利是納入事業編制的財政撥款。是依靠職稱晉升,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副高級教師、正高級教師。


葉公來幫忙


我就是一名中學老師,可以肯定地告訴你,中小學教師不算公務員編制。教師成為公務員。確實不是空穴來風,有人大代表曾有過提案,但短期內不可能實現。



當下,按照法律規定,僅從工資待遇而言,教師應該不低於公務員。但迄今為止,時間已到2018年下半年,廣大教師期待已久的夢想還沒有成真。作為一名教師,從選擇這個職業的那一天並沒有那麼高的要求和希冀。教書30餘年,剛參加工作,每月工資不到100元。當個72名學生的班主任,津貼每月14元,教齡津貼僅僅3元,任教8個班的歷史課,還沒有課節費。每天和孩子們在一起,很充實,很快樂。

如今,教師作為擁有事業編制的專業技術人員,相對來說工作穩定,待遇嗎?“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吧!至於許多人寄希望於,教師能成為公務員,無非就是因為公務員享有教師無法比擬的地位和待遇。年初,國家出臺了《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確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強化保障和管理”。無論是《意見》的規定抑或法律的要求,其根源不在於教師是事業編制還是公職人員,更不在於是否是公務員。關鍵是教師地位如何確定,待遇提升如何儘快落實。

時下,作為一名教師,沒必要糾結自己的身份,盡職盡責就好。因為老師是吃良心飯,幹良心活的,最起碼對得起自己的飯碗,對得起孩子。當然,我們不能否認教師群體確有個別的敗類,正所謂“一條魚腥了一鍋湯”。有償補課,收受禮金,打罵學生,群踢家長……個別教師有悖師德的行為令人作嘔。可更多的教師為了孩子掛著點滴上課,跪著板凳教書,孩子遇到危機,自己用稚嫩的軀體挽救了鮮活的生命,自己倒在血泊之中。這裡,我們不能以偏概全,不能因為個別敗類,完全否定了教師的奉獻和敬業。

現今,教師飽受質疑,甚至不乏指責謾罵。作為一名教師,內心深感不安,希望人們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尊重,多一些寬容。教師確實不易,教師待遇確實不高,但責任大,壓力更大,不是誰都能想象到的。


俺油菜


前不久國務院發文通知,明確規定,教師屬於國家工作人員,而沒有說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是公務員。

教師編制就是事業單位編制,當說事業編制考試的時候,其中也包括了教師編制考試。教師編制考試的時候,它也是事業編制考試的組成部分。所以教師編制實際上屬於事業編的一種,說到事業單位編制,絕對不能少了教師編制的席位。 而教師是屬於國家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而不同於同屬於事業單位的公辦醫院,國家公辦醫院,每月工資只撥款60%。

而教師法明確規,提出要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從這點來看,教師不是公務員。

而公務員是國家全額撥款的,而且每月發放各種補貼,年終還有數額不少的年終獎,而這個教師是享受不到的。 總之,教師不是公務員,與公務員享受的待遇有很大的區別。

教師必須擁有教師資格證,才能參加教師的招聘考試,而公務員必須持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各種學歷的畢業證書,其中包括學位證書(學士、碩士、博士),參加每年統一時間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考生。

以上說的這些,都說明教師不屬於公務員……


安慶雜談


雖然目前還不是!但是筆者感覺,很快就是了!



一、新聞背景

2018年1月31號,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

其中提出瞭如下重要的建議:

1.堅持興國必先強師,深刻認識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意義和總體要求

2.著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質,全面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3.大力振興教師教育,不斷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

4.深化教師管理綜合改革,切實理順體制機制

5.不斷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讓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

6.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全力確保政策舉措落地見效


二、個人看法。

1.份量重。頭一次出現中央和國務院對教育出臺《意見》。充分體現了國家領導人對教育的重視,意味著教育將迎來一次重大的改革。教育制度將進一步完善。對教師隊伍的建設有著積極的指導性作用!

2.要求高。對新時代的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要求教師提高專業素質技能,還對師德師風有更高要求。

3.可信度高。《意見》提出切實提高教師的待遇,讓教師成為受人尊重的職業。筆者相信,不久的將來,教師的待遇很快就會趕超其它公務員,甚至讓其它公務員羨慕。那時候,教師肯定是特殊的公務員編制!


相信這次《意見》的出臺,一定會吹來教育上的一股春風。

我將隨時為你分析教育動態!

如有不同看法,可以留言交流!謝謝!


唱歌的小青蛙


事業單位人員不全是公務員,教師是事業單位人員,筆者所在縣,教師隊伍近萬人,但教育系統公務員編制的只有十多人。可見,教師不是公務員。



2018年,有教師是公務員編制的聲音。2018年1月初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出臺,該文件中明確了教師的特別重要地位。突顯教師的公共屬性,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

由《意見》可知,教師只是國家公職人員,而不是公務員。



之所以現在很多人希望併入公務員系統,是因為公務員待遇明顯高於其他事業單位,尤其是教師隊伍。所以廣大教師都希望併入公務員體系,享受同籌待遇。

老師們,只要待遇到位了,管他是不是公務員呢?目前要做的是爭取待遇落實,這才是最緊要的。你說呢?


文軒閣


2018年起,中小學教師算公務員編制嗎?

不是!

教師屬於事業編!

教師不是國家機關公務員,學校屬於事業單位,老師屬於在編公職人員。

公職人員一般是指由政府財政負責發放工資的在編人員,而這些人員涵蓋事業編、行政編、甚至國企的管理人員,而教師一直以來都是全額事業編,工資由政府財政承擔,所以教師本來就是國家公職人員的一種。

國家公務員報考主要有以下條件:報考條件 :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70年10月14日至1988年10月14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校的只有大四的才你能報考 報考公安類的才需要對身高,體重,視力另外,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學歷要求最低是大專學歷。但是每個地區和職位又有很多的區別和不同。 各個地區和部門可以調整學歷要求,現在一般都是本科以上了。 自考文憑屬於國民教育系列,國家認可,國家高等教育法裡有相關的認可。用自考文憑完全可以報考公務員。

公職人員一般是指由政府財政負責發放工資的在編人員,而這些人員涵蓋事業編、行政編、甚至國企的管理人員,而教師一直以來都是全額事業編,工資由政府財政承擔,所以教師本來就是國家公職人員的一種。


天笑講職場


不算!今後也不可能算。

教師就是一個事業單位。

之前是國家財政全額撥款,2018年後據說歸社保開支了。
之前,經常看到說教師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喊了很多年了,現在來看,不過是一個美麗的傳說罷了!
公務員早9晚5,待遇優厚,每年很多教師報考公務員,你看到過公務員報考教師的嗎?告訴你,沒有!今後也不會有。


教師早7.00晚5.00,教師累,學生累,可一線教師們還都堅守
在自己的陣地,幹一行,愛一行,不用揚鞭自奮蹄,這就是當代教師的真實寫照!


人在囧途698


首先你要弄清楚事業編和公務員編制的區別,公務員是行政編制,財政全額撥款。 事業編制分三種,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 而中小學教師雖然屬於財政全額撥款,但教師屬於一類純公益性質事業編,不屬於行政編制!

雖然 2018年1月中央頒佈的《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把教師定義為國家工作人員,國家工作人員不等同於公務員,比如政府裡的事業編人員,他們是國家工作人員,但並非公務員!



其實,屬不屬於公務員編制這個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夠得到社會的認可和尊重,當然,待遇問題也是個尖銳的話題,雖然教師法中一直提到教師工資不得少於或高於公務員的工資,但是現實中卻和公務員還是有很大的差距!最近國家一直在強調落實教師待遇問題,希望能夠早日實現吧!不要再畫餅充飢,讓廣大一線見識寒心!!

對此,你怎麼看呢?歡迎各位留言討論。如果喜歡,請不要吝嗇你的點贊和關注!!


山村老師看教育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遍:老師不是公務員,不是,不是,不是。別老做什麼公務員的春秋大夢了。那麼想當公務員,考去!

中小學教師使用的是教育專項編制,屬於事業編制,是國家重點保障的基礎教育工作人員。這個性質過去、現在、未來都不會改變。它與公務員的行政編是兩個概念,事業編突出的是公益屬性,而行政編突出的是行政職能,兩者在管理模式上是有本質區別的。

2018年1月中央頒佈的《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把教師定義為國家工作人員,並不意味著教師會成為公務員。國家之所以這麼定義,是由教師的財政供養性質決定的。中小學教師是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資待遇由國家財政兜底,當然屬於國家工作人員。不僅教師是,包括公務員、其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村社區幹部等,只要有國家財政支出工資收入的,都應該算是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公職人員。這個公職人員並不等同於公務員。

當然,雖然老師不是公務員,但收入並不遜於公務員。根據《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以及前不久的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未來國家將繼續加強對教育的投入,著重提高教師待遇,使之“不低於甚至略高於公務員”。

這對老師是個利好消息,只不過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實現罷了…


80後小公


2018年已經過半,年初的那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文件激起的波瀾,也已經恢復了平靜。“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這句話,曾經引起多少遐想,如今看來,這只是一句強調的語句,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中小學教師,仍然是事業單位編制,不是公務員編制!

確實,這份文件出臺後,在接著的會議上,就有人提交了議案,建議國家建立教育公務員制度,教師變身教育公務員,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當時因為這份文件剛剛出臺,這表示高層對教師隊伍建設非常重視,所以,對於這個教育公務員的建議,還是有很大希望被採納並很快得到落實的。

當時間已經來到2018年中途即將進入下半年,還未得到具體消息,這說明,2018年,教師還將是事業單位編制,不可能變身公務員。至於今後是否會是公務員編制,這個不好隨意判斷,但這個希望是有的,國外也有成功的例子,跟國際接軌,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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