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深空資源開發立法的思考

近年來,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有些空間發達國家已經圍繞這一熱點領域開展了國內立法工作,併發起政府層面的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計劃。為迎接這一新機遇,我國科技界、法律界等相關方面均需前瞻思考,積極推動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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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系擁有人類發展所需的深空資源

除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外,太陽系的其他行星、矮行星及其衛星和數以億計的小天體富含大量的水、有機質。例如,月球岩土中含有地殼裡的全部化學元素和約60 種礦藏,其中包括地球上極為缺乏的同位素氦-3,它是核聚變反應堆理想的燃料。有學者和媒體甚至推測在火星—木星軌道間的小行星帶可能還存在含鎳、鉑、金等貴重金屬的小天體。

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是當前全球熱點問題,對上述資源進行開發,一方面有可能為人類社會的發展帶來巨大經濟效益,另一方面為人類走向深空的載人和非載人航天活動提供能源、材料以及維持生命所必需的水等資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和前景。然而,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屬於“非傳統”的商業航天活動,除需要開展空間技術攻關外,法律方面是不可迴避的首要問題。

「独家」深空资源开发立法的思考

太陽系小行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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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社會積極關注太陽系資源開發

1. 國際上關注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法律問題

回顧歷史,與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相關的外層空間法是20 世紀60 年代後由聯合國主導發展起來的國際法新分支,主要由國際法和國內法兩個層次或方面的法律規範組成。外層空間國際法的核心是聯合國框架下制定頒佈的5 項國際條約。其中,與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利用最為相關的是聯合國於1967 年開放簽署的《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和1979 年開放簽署的《關於各國在月球和其他天體上活動的協定》。

2. 美國、盧森堡等國已開展立法及相關活動

近幾年來,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已成為當前全球熱點問題。美國、盧森堡和日本等國政府和民營企業已開展了立法和相關活動,為其未來開採太陽系深空資源提供法律保障和基礎。

美國國會於2015 年11 月通過《美國商業太空發射競爭法案》。規定美國個人或企業在小行星或月球上發現的任何物質,包括礦物質、水等,所有權和處置權都歸發現者。美國成為世界上首個明確認可私人擁有月球及其他天體上礦產權的國家。多家美國私人經濟實體已經制定了太陽系深空資源探測開發的實質性操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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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深空工業公司小行星採礦示意圖

盧森堡政府致力於加強空間產業統籌和立法,於2017 年通過了太空資源開發與利用法案,為私人開發太空資源提供法律保護。2016 年2 月,盧森堡正式出臺“空間資源”計劃,由其經濟部具體負責實施,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將獲取空間資源作為政府計劃的國家。

2016 年11 月,日本國會通過一項決議,要求探討支持空間資源產業的必要措施。此外,歐盟委員會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以下簡稱“阿聯酋”)也積極關注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法律方面的問題,並就空間資源探索開展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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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迎接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新機遇

1. 應對太陽系深空資源探測,科技界在行動

我國雖然航天法尚未出臺,但是在迎接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這一機遇時,中國科學院(以下簡稱“中科院”)和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已有相關基礎。

一方面,國內已經擁有了良好的研究條件和人才隊伍,中科院有多個部委級重點實驗室和團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方面:中科院行星科學重點實驗室、地球與行星物理重點實驗室、月球與深空探測研究部和月球與行星科學研究中心等,以及航天科技集團月球和深空探測實驗室、中國礦業大學太空採礦國際研究中心。

另一方面,科技界已就太陽系小天體資源探測開展了相關預先研究,並在開展國際合作方面積極行動,積極推動在發達國家建設空間資源探測實驗室等,為未來開展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奠定了科技、能力和人才基礎。

2016 年,中科院國家空間科學中心組織相關科研院所就小天體資源探測事宜開展了深入研討,認為“開展小天體資源探測、科學規劃太陽系小天體探測路線圖、明確重點研究的方向和優先發展的關鍵探測技術”等,將確保我國在未來太陽系小天體探測、資源利用、以及安全防護上處於有利地位,具有重要的科學意義和應用價值。

同年,中科院部署了小天體資源探測路線圖預先研究課題,旨在全面深入地開展小天體資源探測方案論證和相關法律政策研究,制訂出合理可行、具有創新特色的小天體資源探測路線圖。課題研究取得重要成果,優選了小天體探測的科學問題和探測內容,對小天體探測的路線和首要任務進行了科學規劃,並制定了具體的任務計劃。此外,研究確定了小天體採礦探測的關鍵技術問題,並開展了必需的小天體科學探測政策法律研究。2017 年中科院針對“小天體探測及採樣返回”研究進一步部署了背景型號課題,旨在進一步凝練小行星採樣返回擬解決的重大科學問題,攻克關鍵技術,制定小行星採樣返回的任務計劃。

在開展國際合作方面,中科院國家空間科學中心作為我國空間科學和探測領域的核心研究機構,以及國際合作的橋頭堡,已於2018 年初與盧森堡大公國簽署諒解備忘錄,將在盧森堡設立深空探測研究實驗室(RLDE),圍繞太陽系資源探索和利用,開展深空探測任務協同設計和新技術研究等工作。諒解備忘錄還對實驗室設立、運行、知識產權等方面內容進行了界定,為推動雙方繼續開展實質性合作,並將實驗室建設成為聚焦空間資源探測和利用的境外先進科研機構奠定了基礎。該實驗室作為中科院在歐洲設立的第一個空間領域的研究機構,將力爭成為歐洲乃至世界深空探測和空間資源利用任務分析與設計以及核心關鍵技術研究的中心。

2. 有關方面積極呼籲向國內民企開放

實際上,2016 年以來國家高層有關領導先後就太陽系小天體探測和太空採礦等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圍繞太空資源利用這一當前全球熱點問題,我國有必要積極參與,維護國家利益。

目前,我國有關方面已積極呼籲向國內民間企業開放太陽系資源開發與利用領域。首先,人類是地球上的物種,但也是太陽系中唯一的智慧生命,因此人類既有義務保護太陽系環境,也有權利對其進行開發和利用,對太陽系資源開發與利用無疑是未來人類活動的發展方向之一。其次,即使對美國等空間發達國家,目前也只是超前部署,短期內還不會產生經濟效益,預期的經濟效益至少在10 年後。我國若從現在開始,超前部署和啟動太陽系深空資源探測的重大任務,可以極大地推動相關技術的發展,佔得未來市場的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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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相關立法工作的思考

綜上可見,太陽系深空資源開發涉及國際戰略競爭態勢,必須高度重視並採取切實措施,以便在競爭中搶佔先機,處於有利地位。此外,這一新興領域還涉及到國際外交和政治影響。應推動立法工作和相關活動,為我國在太陽系深空資源探測這一舞臺取得先機奠定基礎,助力航天強國、科技強國建設目標的實現。

一方面,在和聯合國外空委大多數國家保持協調一致的同時,國家應儘快出臺相關法律規定,營建有利的法律環境,以保障我國社會資本和企業參與太陽系資源探測與開發活動。

另一方面,在法律尚不完備的情況下,我國航天主管部門可以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允許商業航天以非政府的面貌積極參加開發活動。這樣既可以調動資金,激勵和發展創新的航天技術,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軍事航天領域常常遇到的國家安全和保密問題。此外,由於深空探測的特殊性,其對技術創新的要求很高,對各個相關領域的帶動很大,因此對高技術創新可以形成一定的激勵效應。

作者:白青江、範全林、任麗文、楊帆、韓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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