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的哥的姐,2017年度計程車油補開始發放啦!每年每車17136元

記者從長春市交通運輸局獲悉,10月29日,長春市2017年度出租汽車成品油價格補助資金髮放工作開始。


長春的哥的姐,2017年度出租車油補開始發放啦!每年每車17136元

吉林老鄉們


發放對象

符合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城鄉道路客運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9]1008號)文件規定的補助對象範圍,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運營許可決定書》和《道路運輸證》,並與企業簽訂承包車輛運營合同的駕駛員和持有《出租汽車客運運營許可決定書》的個體經營者。

補助標準

2017年全年(為便於統計每月按30天、全年按360天計)正常營運車輛每年每臺車補助17136.00元,每月補助1428.00元,每天補助47.60元。按照以上標準,根據實際營運天數發放補助資金。

發放原則

1、補助資金髮放對象信息由企業上報,結合公示結果確定最終補助資金髮放對象。

2、補助資金髮放天數以運政系統內運營天數為準,辦理退出營運或報廢的車輛,不享受之後的成品油價格補助。為保證經營者利益不受損失,發放補助資金以日為單位計算。

數據上報

各企業應於2018年11月5日下午16時前將補助資金髮放對象信息上報出租汽車管理處313室(景陽大路1599號)。如果上報數據有誤,後果由上報的企業承擔。不按規定時間上報數據的,按照《吉林省出租汽車誠信考核實施辦法(試行)》中組織協調和維護行業穩定項目分別扣分,情節嚴重,造成不穩定因素的,依法追究企業責任。

個體經營者的補助數據,按運政系統內數據進行公示,如有異議,可至上述地點進行復核,逾期未提出複核要求,視為對公示信息無異議。

時間安排

2017年度補助資金髮放工作的時間安排如下: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出租汽車企業上報補助資金髮放對象信息;

2018年11月8日至12月7日,對公示信息有異議的經營者及駕駛員可到長春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景陽大路1599號)3樓313室申請複核;

2018年12月11日銀行開始發放補助資金。

補助資金髮放的截止時間:2019年3月11日。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資金上繳財政。

領取方式

補助資金由吉林銀行亞泰大街支行負責發放。

2018年12月11日後,持有吉林銀行油補卡,可直接到吉林銀行各網點劃卡取款。

沒有銀行油補卡的,持本人身份證到吉林銀行亞泰大街支行指定網點領取存單,代領的按銀行要求辦理。銀行油補卡丟失的,持本人身份證到吉林銀行亞泰大街支行永安支行重新領取新的銀行卡。(具體辦理網點由吉林銀行亞泰大街支行另行通知)

特殊情況的處理

1、個體經營者的補助資金髮放給《出租汽車客運運營許可》的被許可人。因特殊情況,被許可人同意將補助資金轉發給其聘用的駕駛員的,由雙方持身份證、從業資格證、道路運輸證原件及複印件,於2018年11月30日前,到出租汽車管理處313室(景陽大路1599號)報送《個體經營者實際補助資金領取人特殊情況申報表》。

2、在公示期內,對公示信息存在異議的需變更公示信息的,由企業於2018年11月30日前向出租汽車管理處313室(景陽大路1599號)報送《企業實際補助資金領取人特殊情況申報表》。

3、在公示期內,對公示數據有爭議未解決的,暫緩發放。

為保障補助對象及時、足額領到補助資金,歡迎對發放工作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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