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你遇到過被鄰居順走東西的事情嗎?

每日新報


一位天津市民發微博說因為家裡收拾東西,自己只是臨時放在家門的文件櫃,被人給順走了。從事發時的監控視頻可以看到,一對貌似夫妻的路人從樓道口走過時看到了文件櫃,並在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內就把櫃子給搬走了。


對此不少天津市民紛紛在這條微博下留言訴說自己也曾經有過相似的遭遇:比如打包好一捆舊報紙打算給收廢品的放樓道了,但等出門時已經沒了;比如家裡種的蘆薈快死了,就種在門口地上想接接地氣,沒想到過兩天就被人挖走了,還把土坑填平了;比如墊在家門口的地墊被偷走了兩次,甚至在家門口曬個被也能丟,最可樂的是一位網友說在家門口放了兩盆新買的蘆薈,一會兒就沒了,過幾天對面樓的一個三十幾歲的大姐頂著一臉紅疙瘩出門了,原來是蘆薈過敏……


但也有網友認為人家這不是偷,是覺得沒人要才撿走的。


那麼當樓道口出現的一個文件櫃,能撿嗎?撿的東西就應該歸自己所有嗎?


專業的律師對此說,這個屬於撿還是偷,區分的關鍵在於物品是不是在物主的控制範圍。如果在可控範圍就是偷,如果人已經離開,物品當時屬於失控範圍就是撿。

而在這件事情中,如果是有人在樓道口把櫃子搬走,實際不屬於盜竊,因為櫃子當時是放在公共場所,周圍沒有人看管,失去了實際控制,屬於無主物,被拿走了就不屬於盜竊。

但如果物主希望返還,而“撿東西”的一方不願歸還時也有相關的法律規定:比如在這個事情中,如果物主希望對方歸還文件櫃,若對方拒不歸還,就涉嫌侵佔罪,要面臨刑事處罰;若金額較小,對方拒不歸還時,物主還可以依據相關發條的規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返還。所以無論被撿走的東西金額大還是小,搬走東西一方都有歸還的義務。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可以讓您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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