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實戰:明明是真實交易,怎麼變成虛開發票了呢?

主要是現在的詐騙公司防不勝防。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公司經濟往來中的主要票據,但是由於我們對開票方公司的日常經濟業務並不能全部掌握,如果對方存在虛開行為,我們也不能及時知道。

企業實戰:明明是真實交易,怎麼變成虛開發票了呢?

用了假髮票會對公司造成極大損失,國稅機關處罰輕則不得抵扣進項稅,重則還得罰款判刑。

不過,如果你的業務都是真實的,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拿到了假髮票,也不要過於擔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87號)規定,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指購貨方與銷售方存在真實交易,且購貨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准許其抵扣進項稅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不準其抵扣進項稅款或追繳其已抵扣的進項稅款。

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被依法追繳已抵扣稅款的,不屬於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情形,不適用該條“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的規定。

那麼,什麼情況,算是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呢?

企業實戰:明明是真實交易,怎麼變成虛開發票了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9號)規定,納稅人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屬於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銷售了貨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稅服務;

2、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收取了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款項,或者取得了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

3、納稅人按規定向受票方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內容,與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相符,且該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納稅人合法取得、並以自己名義開具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取得的是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可以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如果是假髮票的話,求需要去找開票方公司重新開具發票了。

在平時業務往來時,我們該如何防範收到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呢?建議關注以下幾點:

1、交易必須真實

2、必須簽訂購銷合同

3、購銷合同中的貨物、發票中的貨物、實際收到的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必須一致。

4、貨款必須支付給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貨商,而不得應供貨商的要求支付給任何第三方。

5、供貨商負責送貨上門的,接受方不需要運輸發票;接受方承擔運費的,必須取得運輸發票,運費支付給運輸公司的,必須與運輸公司簽訂運輸合同;運費支付給供貨商的,則銷售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供貨商代墊運費的條款。

6、收到發票及時審核、及時認證,發現開票有誤或其他問題,當月退回重開。

此外,建議大家認真學習《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等增值稅發票相關文件。

企業實戰:明明是真實交易,怎麼變成虛開發票了呢?

依法誠信納稅是納稅人的義務和覺悟,企業避稅方式有很多,(肖:135)然而合理報稅才是企業節稅、(OO38)避稅的最佳選擇。(9525)今天在這裡就為大家推薦一個合理合法的稅收窪地政策,只要將企業註冊在有優惠政策的稅收窪地(註冊式,不用實地辦公),兩種方式:

a、有限公司(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根據地方財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財政扶持獎勵;企業所得稅按照地方財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財政扶持獎勵。

b、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一般納稅人):這種方式是對於缺乏或無法取得進項的企業,可以註冊成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對所得稅進行核定徵收,所得稅稅率可降低至0.5%-3.5%,其增值稅還有返還獎勵,通過納稅籌劃解決企業成本、個人所得稅、分紅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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