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作案12起!假冒民政幹部「辦低保」,癮君子專騙老人錢

「以案释法」作案12起!假冒民政干部“办低保”,瘾君子专骗老人钱

“民政幹部”突然造訪,說專程下鄉辦理低保補助,獨自在家的老年人們信以為真,交出了數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手續費”。豈料,這名“民政幹部”竟是一名癮君子,專門來騙老人錢的。

「以案释法」作案12起!假冒民政干部“办低保”,瘾君子专骗老人钱

“民政幹部”造訪獨居老人

以辦低保為名收“手續費”

今年1月17日上午10時許,一名男子不約而至,騎著摩托車來到玉林市陸川縣良田鎮旺垌村徐大媽的家裡。

徐大媽年近九旬,老伴早早過世,子女長年在外打工,自己孤身一人留守家中。上門的男子穿著體面,年齡約50歲上下,自稱是良田鎮民政辦幹部。一陣寒暄後,徐大媽對男子的身份並未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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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得知徐大媽不是低保戶時,男子“好心提醒”徐大媽可以向其交納360元手續費,下個月即可開始領取低保補助,全年共補助3600元。聽到這麼一說,徐大媽心動不已,可是掏光了口袋,身上也僅有250元。男子沒有“嫌棄”,收過錢,勸慰徐大媽“你家實在是太困難了,我向鎮領導申請減免剩下的這點手續費吧。”徐大媽連聲道謝,執意要到廚房挑揀家種的花生作為禮品贈送給“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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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徐大媽轉身忙活之際,男子迅速駕車離開。11時許,男子來到了古城鎮八角村垌心村,又發現了新的作案目標——獨自在家的李老漢。男子主動登門,與李老漢搭訕,自稱“賴軍”,系古城鎮民政辦幹部,今日下鄉專程辦理低保補助。李老漢年過八旬,手腳不便,對“賴軍”的話將信將疑。

正在這時,李老漢的兒子李某能回來了。聽完“賴軍”的說辭,李某能怒火中燒,厲聲呵斥道:“你是騙子,我在民政辦根本沒見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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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李某能曾多次到古城民政辦辦理過相關業務,對該部門工作人員情況較為熟悉。“賴軍”見狀不妙,隨即起身離開。李某能攔住去路,拔下其摩托車鑰匙,奪過其手中的收據,並拿出手機準備報警。“賴軍”惱羞成怒,衝上前搶奪鑰匙。扭打中,李某能將鑰匙扔進草叢。眼看就要坐以待斃,“賴軍”只好轉身往村口跑。然而,才跑出百餘米,就被聞訊趕來的村民一舉擒獲。

冒充民政幹部作案12起

癮君子詐騙5050元獲刑1年

「以案释法」作案12起!假冒民政干部“办低保”,瘾君子专骗老人钱

法律講堂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冒充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往往具有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這裡指的非法利益不單指物質利益,也包括各種非物質利益,如為了騙取某種政治待遇、榮譽、甚至愛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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