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注意!住房公积金又有新公告!

购房者注意!住房公积金又有新公告!

@丹阳人,告诉你们一个最新消息:

2018年11月1日起

继续施行“商转公”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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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注意!住房公积金又有新公告!

划重点↓↓↓:

1、镇江从2018年11月1日“商转公”贷款业务继续暂停。

2、镇江市从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暂停商转公贷款,买房人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

假设申请人的商业贷款利率为标准利率4.9%,且是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利率为3.25%,那么利息差为1.65%。根据镇江户均贷款30万元计算,那么一年可获利率补贴近5000元。

目前,镇江主城四区(润州、京口、丹徒、新区)及丹阳市可享受“商转公”贷款贴息政策,句容及扬中暂未开始执行,但这两座城市都可以进行“商转公”。

3、已经办理了贴息的客户,一年期满后,可携带相关材料至原商业贷款银行再此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如果现在还没有办理“商转公”贴息的客户,在领证三年之后将无法办理了。

购房者注意!住房公积金又有新公告!

在此之前,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公告,截止目前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楼盘已近90家,其中:市区40家,句容16家,丹阳23家,扬中7家。

购房者注意!住房公积金又有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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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公积金按揭贷款需要进行贷款担保,以上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会进行担保。同时,如果买房人名下有房进行抵押,可正常进行公积金贷款。

镇江最新公积金政策大全

下面,我们宁镇扬楼市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8镇江最新公积金政策大全》,关于如何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全攻略,另附公积金贷款热门问题,绝对值得收藏!

1、公积金贷款额度

镇江市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个人和家庭可贷额度分别为30万元和50万元

今年4月,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划重点

1、公积金缴存职工缴存年限未满一年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家庭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8倍

2、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一年(含)不足两年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家庭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10倍

3、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受缴存账户余额的限制,按照原有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确定可贷额度。

举个例子:

你缴了10个月的公积金,存缴余额合计是1万元,那你当前贷款总额度则为1*8=8万元;当你缴了20个月的公积金,存缴余额合计是2万元,那你当前贷款总额度则为2*10=20万元。你存缴超过2年,个人与家庭的贷款额度分别为30万与50万。

2、公积金贷款首付

按照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为夫妻或者子女与父母,如家庭成员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算首次贷款。

根据最新政策,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60%

3、公积金贷款利率

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5年以上,利率为3.25%,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利率上浮10%

4、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按照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为夫妻或者子女与父母,如家庭成员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算首次贷款。

按照规定商业贷款领取所购房产权证后,商品房产权证日期在3年以内的,二手房产权证日期在1年以内的,取得房产证时间,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的日期为准

如符合镇江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到商业贷款银行(商业贷款银行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将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4、哪些情况提现公积金

按照镇江公积金管理规定,现金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以下9种: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 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 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七) 出境定居的;

(八) 离休、退休的;

(九) 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

5、如何提现公积金

根据公积金相关管理规定,符合条件并取得相关材料后可申请提取,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均为原件):

(1)《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付款发票,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购房发票;

(2)结婚证或户口簿

(3)提取人身份证

6、在外工作的镇江人怎么贷公积金?

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镇江市2015年5月11日起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职工在外地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前提必须是户籍在镇江)

异地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不缴纳在镇江,如打算在镇江购买自住住房并在镇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在镇江虚拟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才可在镇江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7、外地公积金能在镇江贷款买房吗?

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缴存在外地的公积金由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管理,在镇江暂无法贷款。

但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可以每年提一次南京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来归还镇江房子的贷款。

注意↓↓↓:

1、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必须取得房产证后方可提取公积金,您房产证已拿到手,可凭房产证和完税发票办理提取业务;

2、外地商贷购买自住商品房凭银行还贷证明、贷款合同及相关材料每年办理一次提取;

3、每年只能提取一次用于归还一套自住住房的商贷。

8、镇江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咨询电话

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为www.zjgjj.cn;如需进一步进行咨询的,请致电

缴存、提取政策咨询:84411854 84441398

贷款政策咨询:84441108 84448218

政策维权投诉:84441398

效能作风投诉:84420519

9、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网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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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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