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安高新区国企人事异动的“任性”, 我们看出了什么?

从西安高新区国企人事异动的“任性”, 我们看出了什么?

近日,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不拘一格”大胆提拔三名二、三十岁员工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的“任性”举动,引发舆论强烈关注。说实在的,任何一家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发生变动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为什么这一次就特别不一样了呢?那是因为,它是一家国企,一家大型的国企,一家纳税人的企业。特殊的身份,特别的举动,当然就会、也应该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不然,如何才能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如何才能让纳税人放心?这个问题,不能不令人深思。

从西安高新区国企人事异动的“任性”, 我们看出了什么?


从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这次人事异动,我们从中看出了什么?


一、国企高管的遴选任命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企高管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都有明确界定。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任命34岁的员工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任命一个年仅23岁、一个25岁的员工为公司董事,明显违反任职条件的硬性要求。这么年轻的人,其工作经历、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真的不符合国有企业的领导职位的。这个基本条件,拥有任免权限的部门不是不知道,这是在赤裸裸的违法。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随意性。对国企、特别是大型国企的管理应该是严肃的、科学的、规范的,应该有健全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我们相信所有国企都建立了这样的制度,可是我们不一定相信所有国企都严格执行了这些制度。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肯定也有这样的管理制度,但是,把刚进二十岁刚参加工作的人推上拥有一千多亿资产的大型国企的领导岗位,真的是匪夷所思,即使私营企业也不会这么草率。只能说明一点,拥有任免权限的部门是有意为之,视国有资产的管理如儿戏。这是明目张胆的职务腐败。


三、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的不明确。任何一家企业,相应岗位就有相应的薪酬。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的制定,其前提应有别于私企,但也适用这个原理。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任命的三个高管,只拿着三、四千元的薪酬,超出了我的想象。为什么要这么干,有没有更深层次的“挂羊头卖狗肉”的缘由,着实应该好好追究一番。


四、加强国企管理刻不容缓。在平时,我们听到、看到不少国企铺张浪费、资产流失、贪污腐败严重等时有发生,虽然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国有企业,是国家的,是全民的,不是某个私人的,因此应该像私企那样管理,而且要更严格管理。


从西安高新区国企人事异动的“任性”, 我们看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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