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穷?真穷?执行难——难在哪儿?

最近,全国法院系统都围绕最高院周强院长“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专项执行行动,小编也给大家推送了不少执行案例。但……还是有朋友向小编表示自己申请了执行但很久还是没拿到钱……不都解决“执行难”了吗?咋钱还拿不到呢?今儿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执行难……

我国古代大诗人李白曾写到:

难于上青天。

执行难,

这一千古名句,直抒胸臆地道出了执行的不易~~~~~~~~~

哭穷?真穷?执行难——难在哪儿?

但到底啥叫执行难呢?

要说清楚执行难,

还得先从被执行人说起:

自古以来,法院面临的被执行人统统可以分为两类!!!

一种是没钱执行的被执行人,也就是“真穷”的人;

哭穷?真穷?执行难——难在哪儿?

一种是有钱执行的被执行人,也就是“不穷”的人。

哭穷?真穷?执行难——难在哪儿?

“不穷”的人又分两种,一种很老实,一种叫“老赖”。

而老赖最大的特点就是——哭穷

哭穷?真穷?执行难——难在哪儿?

假如你碰到有钱又老实的被执行人,恭喜你,很快就能顺利执行到位了。

假如你碰到有钱又“哭穷”的老赖,那就要靠执行法官和老赖斗智斗勇,一起来玩“执行款躲猫猫”游戏了。而这个游戏初始设置基本都是HARD模式——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执行难”。

假如你碰到的是经过执行法官多方查证,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真穷”被执行人,那实在抱歉……执行法官也只能说:“臣妾做不到啊!”

等被执行人脱贫以后再说执行的事儿吧……

这种情况不叫“执行难”,其实它的名字叫做——“执行不能”。

总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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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难”是指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调解书等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本身具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但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执行的情形。原因包括,被执行人故意转移、隐匿财产,导致法院查控困难;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难以找到;有关部门不配合,导致执行工作难以顺利开展等。

✦ “执行不能”是指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客观上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执行法院穷尽手段仍不能执行的案件。

简言之,两种案件的本质区别在于,“执行难”有财产可供执行,但一时无法执行到位;“执行不能”是由于客观原因案件根本无法按照执行依据执行到位。

小编还画了张示意图,保你一看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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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应该已经明白了吧,“基本解决执行难”主要针对的是有钱不还的老赖。对于这些人,我们的执行法官是绝对不会手软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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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碰上“执行不能”的情况

我们就没办法了吗?

其实“执行不能”也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终结执行

法律规定,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 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终止后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也没有能够依法追加变更执行主体的。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律规定,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已经履行完法律规定的程序,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司法救助

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经济条件极其困难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国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给予一定经济救助以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那么,案件如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

法院是不是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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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院不仅会管,而且还会一管到底、终生保修!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的5年内,执行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将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随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法院执行是一种事后的司法救济途径,案件能否执行到位一方面取决于法院的执行力度、执行措施;另一方面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经济状况。

“执行难”≠“执行不能”。虽然每个执行法官都希望所有案件都能尽快执行,但法官毕竟是人不是神,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执行法官在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后,仍会有一些案件最终无法执行到位,这也是客观存在的法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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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编也希望大家能够理性认识执行工作,对我们奋战在一线的执行法官多一份耐心和信任,法院执行工作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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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校对:陈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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