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跳廣場舞的市民們注意了!這樣跳舞最高罰五百

“有人的地方就有廣場,

有廣場的地方就有廣場舞。”

在一些地方,

由於廣場舞噪音擾民,

也使得跳舞者與周圍居民之間,

產生了不少矛盾。

廣場舞是一種積極健康的娛樂活動,深受廣大老年人的喜愛。就臨沂市而言,已經有超過200萬老年人,預計到2020年,我市老年人人口比例將達到全市人口的20%,如此龐大群體的娛樂生活,必須得到重視。

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臨沂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鎮規劃區公共場所開展廣場舞、露天表演以及其他文體娛樂活動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廣場舞其實能和居民和諧相處

為防噪音擾民,專門測定“安全”距離

1月3日清晨6時許,在北城新區臥虎山路旁的一個小廣場上,一群中老年人在跳廣場舞,他們自帶音箱,只不過音樂聲音放得很小,二三十米遠的地方就已經很難聽到聲音了。旁邊最近的小區居民樓大概有三四十米遠,並未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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