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重拳整治“三车”乱象 违法载人和不戴安全头盔现象突出

11月4日,记者从贵阳市交管局获悉,为期一年半的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下简称“三车”)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11月1日起正式启动。3天查处违法6507起,查扣三车291台,其中安全隐患很大的违法载人违法行为最多,共2368起,约占3天“三车”违法查处总量的36.4%。

贵阳重拳整治“三车”乱象 违法载人和不戴安全头盔现象突出

“三车”治理现场。

​30分钟查处违法30起

11月4日14时19分,遵义路与青云路交叉路口,一辆摩托车被交警拦下。贵阳一环“禁摩”,南明交警二中队民警周庆检查发现,该车已脱审18个月,同时未购买交强险,交警依法将车辆暂扣。车主黄某表示,自己是搞装修的,平时大多都是在龙里县那边干活路,太忙就忘了给摩托车购买保险和审车,4日来贵阳办事,不熟悉道路这才违反禁令标志闯入了贵阳一环。

“我有的,忙送货,忘记戴了!”接着,一辆电动自行车(俗称电瓶车)被拦下,骑车小伙罗某是京东送货的快递员。罗某告诉记者,刚才急着送一件包裹,出来时忙忙慌慌忘记戴安全头盔了。

未戴安全头盔,罗某被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罗某表示知道骑车戴安全头盔是为了保护骑手的安全,这次是自己疏忽了,以后一定会记得戴头盔。

正说着,那边一辆电瓶车又被拦下,原因是违法载人。根据《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这辆违法载人的电动自行车上坐着两名成年女子,因违法载人,女骑手被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从14时15分到14时45分,短短30分钟,遵义路与青云路交叉路口卡点南明交警二中队民警共查处“三车”违法30起。不仅如此,30分钟内,记者现场还看到有3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无视交警的指挥和拦截,强行冲关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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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摩托车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立马闯红变向。

违法载人 安全隐患大

“图方便!想走就走,好停车,能载货能载人,骑电瓶车就是图方便!”4日下午采访中,记者随机问了10个电动自行车司机,电动自行车价格比轿车便宜这是一方面,但经济的原因并不是最主要的,其中有4名电动自行车司机都表示自己家里有车,但他们还骑电动自行车的原因就是图方便。

“市区爱堵车,骑电瓶车不怕堵车,还不用为找停车位发愁,更加不用担心停车费贵不贵!”电瓶车司机王先生说,他家住一环内,家里有辆SUV,日常在市区基本上都是骑电动自行车,只有去观山湖区或郊区等较远的地方或者下雨天才选择开车。

据了解,从今年南明交警查处的违法行为和涉及“三车”的事故来看,逆行和闯红灯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较多,而交警现场查处最多的“三车”违法行为是违法载人和不戴安全头盔。

贵阳市交管局民警表示,在日常生活中,违法载人这个违法行为非常容易被人忽略,其实违法载人存在的安全隐患很大。交警表示,现在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都是超标电动车,速度快,制动能力本身就差,超载后更是几乎刹不了车,“肉包铁”的超载骑行非常危险。

贵阳重拳整治“三车”乱象 违法载人和不戴安全头盔现象突出

不少电瓶车为了避堵,骑上了人行道。

​设置45个固定卡点 流动卡点若干

据了解,根据贵阳市交管局的部署安排,贵阳各分局(大队)结合各自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在中华路、中山路、遵义路、长岭路、黄河路等主要道路、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广泛设置“三车”固定治理卡点45个,结合机动巡查警力,通过点线结合的形式设置流动卡点若干,严查“三车”交通违法行为。

贵阳交警将充分运用“三车”治理卡点,进一步加大对“三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违法安装雨棚、不靠右侧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将“三车”整治与乱停乱放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三车”违法停放的打击。此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三车”治理卡点,对“三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据了解,此次“三车”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全方位、全覆盖、常态化”的方式在贵阳市各区以及三县一市同步开展,力争通过1年半左右的时间,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路面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素养,有效遏制和预防“三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贵阳重拳整治“三车”乱象 违法载人和不戴安全头盔现象突出

一辆载着成年人的电瓶车行驶在快车道上,且车主和乘客都没有戴安全头盔。

延伸阅读 贵阳交警建议勿买超标电动自行车

根据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该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根据新标规定,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贵阳交警建议,现在有购买电动自行车打算的市民,先查询了解清楚,购买符合新标的电动自行车,勿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图文:记者 曹源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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