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列車員「捎買帶」,牽出百萬假煙案

近日,包頭鐵路運輸檢察院提起公訴了一起特大銷售偽劣產品案,徹底打掉了一條經廣州—包頭—烏拉特前旗銷售假冒偽劣捲菸的產業鏈。

2018年1月,在廣州開往包頭的K600次旅客列車上偵查人員發現列車乘務人員攜帶運輸大量菸草製品,從而順藤摸瓜牽出一起百萬假煙案。經查,被告人蕭某甲、蕭某乙兄弟二人長期從事銷售假冒偽劣捲菸的犯罪活動,經營有“中華”、“南京”、“雲煙”、“冬蟲夏草”、“利群”、“芙蓉王”、“黃金葉”、“玉溪”等十餘種假冒偽劣捲菸,涉案金額近百萬元。其中自2017年至2018年間,二人向其下線之一的列車員張某某大量銷售假冒偽劣的“ESSE”牌、“阿詩瑪”牌等捲菸,被告人張某某購得偽劣捲菸後,利用其本人值乘廣州至包頭的K600次旅客列車的便利條件將偽劣捲菸捎帶回包頭,後張某某夥同陳某某再用汽車將偽劣捲菸拉運至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由被告人陳某某進行販賣,主要銷售給劉某某等人,被告人劉某某再加價出售或在菸酒門市散賣,各自非法獲利。破案後,查獲各被告人儲存用於銷售的大量假冒偽劣捲菸,經鑑定均為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菸。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各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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