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化物業行業秩序 推動物業行業發展 哈仲成功舉辦第二十二期「哈仲講堂」


淨化物業行業秩序 推動物業行業發展 哈仲成功舉辦第二十二期“哈仲講堂”


10月30日上午,由哈爾濱仲裁委員會、哈爾濱市物業協會、哈爾濱市電視臺聯合舉辦的公益普法系列講座“哈仲講堂”第二十二期在哈爾濱市物業協會辦公樓多功能大廳成功舉行。哈仲常務副主任兼秘書長吳愛民、市住建委物業辦主任高國林、哈仲副秘書長王金濤、市臺都市資訊頻道副總監張丹、市物業協會副會長兼常務副秘書長甘鴻、市物業協會副會長張洪全、樊勇等領導出席講座,共一百二十餘名物業代表、物業法務、律師等參加本次講座。

淨化物業行業秩序 推動物業行業發展 哈仲成功舉辦第二十二期“哈仲講堂”

在講座開始前,吳愛民副主任、高國林主任及甘鴻副會長髮表了致辭。吳主任在致辭中表示,隨著百姓法律維權意識的不斷提高,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糾紛類型正在不斷變化,糾紛數量正不斷上升,傳統訴訟模式受案壓力明顯增大。此時,採用快捷、公正、專業的仲裁方式來解決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間的糾紛不失為一種有利於提高案件審理效率、減輕雙方當事主體訴累、合法維護雙方權益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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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國林主任指出,近年來,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糾紛是社會關注熱點,但大部分都是從業主角度出發。目前,我市正著手完善現行《物業管理條例》,希望各物業管理公司能積極主動學習法律知識,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從根上化解與業主的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甘鴻會長表示,今後,市物業協會願與哈仲進行更深入地交流,定期為哈市物業管理公司組織公益法律知識培訓講座,從而進一步提升物業行業人員的從業素質,創建物業行業健康發展環境,為哈市業主提供更優質的物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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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哈仲講堂”的主題是“物業合同糾紛探討”,主講人為黑龍江全晟律師事務所主任、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全渝濱。全渝濱律師是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法律專家、黑龍江省法學會法律專家,哈爾濱市南崗區政協委員、常委,現任黑龍江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民訴法學研究會理事;哈爾濱市律師協會理事等職,曾獲2004年、2012年至2017年哈爾濱市優秀律師等多項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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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講座中,全渝濱律師通過對物業合同糾紛的種類和現狀的詳細剖析,講解了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合同糾紛中應注意的問題,為物業管理工作提供了專業、詳盡的法律指導意見。全律師指出,物業管理公司受託對物業實施管理,主要是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務,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是平等的合同主體關係,應依照合同和相關法律各自享有權利、履行義務,不能忽略對物業管理公司合法權益的維護。物業管理公司應主動學習、瞭解相關法律法規,通過法律手段在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的同時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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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仲講堂”是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為了踐行建設和諧法治社會、履行普法於民責任而舉辦的長期公益性法律知識講座,每月一期,內容包括民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民商事法律制度及實務。目前已經持續開展了一年的時間,在社會各界均獲得了良好反響。今後,哈仲將制定更貼近群眾日常生活法律需求的講座主題,為提高群眾法治意識,優化區域法治環境貢獻力量。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簡稱哈仲,英文簡稱HRBAC)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於1996年8月組建的哈爾濱地區唯一的常設民商事仲裁機構。

哈仲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受理國內外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包括買賣、贈與、借款、租賃、融資租賃、承攬、建設工程、運輸、技術、保管、倉儲、委託等合同糾紛。

您簽訂合同時需要在合同中籤署仲裁條款

標準仲裁條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補充仲裁協議示範文本:

雙方因 XX 合同產生糾紛,現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約定送達條款: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停車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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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仲裁委員會

電話:0451-82815701

82815702

傳真:0451-82815770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

撫順街1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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