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前夫總藉口想孩子試圖藕斷絲連,單親媽媽們該如何應對呢?

華文雨


關於孩子的探望問題應該嚴格按照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判決執行。

在離婚時有關孩子的探望問題雙方應該達成協議,如果是訴訟離婚離婚判決也會作出決定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雖然法律賦予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探望的權利,但是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超出協議或判決之外的無節制的探望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拒絕,行使探望的權利不得干擾對方的生活。本案中的單親媽媽應該按照協議或判決的時間,地點,方式來滿足對方的探望,在此之外的要求應該拒絕,畢竟雙方已應離婚。如果藕斷絲連,又不想合婚會影響自己的生活。

如果雙方還有感情,並且都沒有再婚,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應該復婚。

對方總是藉口孩子的問題與你藕斷絲連說明他對你還是有感情,如果你還愛他並且你們都沒有再婚,可以考慮復婚。一個完美幸福的家庭對孩子的成長非常重要,愛孩子就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單親媽媽撫養孩子也是非常辛苦的事情,有時孩子也非常想念爸爸,如果有可能復婚是最好的選擇。

如果對方已再婚,藕斷絲連就是不道德的。

如果男方已經再婚,再借口孩子藕斷絲連就是不道德的,單親媽媽就要斷然拒絕,不要給他任何機會。如果過度騷擾影響正常生活或者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可以報警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中止男方的探望權。


劉輝律師


每一個年輕人都向往著擁有一份真摯的感情,然後再和心愛的人一起步入婚姻殿堂。可現實生活卻往往不盡人意,更有不少已婚人士整天處在水深火熱之中,恨不得馬上離婚,結束這段折磨人的婚姻。

不久前,一位網友來信說,她和前夫已經離婚快兩年了,因為4歲的女兒跟著自己一起生活,所以前夫經常藉口想女兒和她聯繫。不過,前夫的目的似乎並沒有那麼單純,他總會尋找各種機會揩油,甚至要求發生那種關係。

這位網友對前夫的行為十分憎惡,她說當初前夫因為出軌,自己才和他離的婚。如今,前夫和那位小三分手後便一直藉口看孩子找自己,話裡話外是想復婚。為了達到目的,前夫大獻殷勤,經常買一些小禮品,甚至還會買鮮花耍浪漫。面對前夫三番五次的騷擾,該網友很是苦惱,她覺得前夫的做法十分噁心,她已經果斷拒絕了,可前夫就是軟磨硬泡,打算和自己繼續藕斷絲連

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案例不在少數。首先小我要說的是,既然當初男方已然出軌,而你正是為此才和他離的婚,就沒必要再去和他有什麼來往。既然他想女兒了,那他當初怎麼不考慮到會有這種後果。我們不是剝奪一個當父親的權利,只是想讓他明白,背叛婚姻是需要付出一定代價的。

其次,我們要清楚,前夫這種諂媚的行為究竟是何目的。他在外面瀟灑夠了,再回頭找你復婚,這分明就是耍無賴,真心令人不齒。但凡有些心眼的女人都不會任由前夫胡作非為。這時候,女人可不能心軟,要知道前車之鑑,果斷拒絕他的痴心妄想,讓他徹底打消那個念頭。要知道,這些人表面是低三下四的向你道歉,背地裡指不定打著什麼如意算盤呢。你既然已經吃過一次虧,就別在同一個地方再度跌倒了。

再就是,要正確對待孩子和前夫的關係,也要處理好自己和前夫的關係。當然每個人的處理方式可能不盡相同,但一定要時刻警惕著對方。另外就是,如果前夫是真心實意對孩子好,就不會刻意或是過多的干預你們的生活。

當然了,會有人說,既然夫妻雙方都這麼在乎孩子,何不復婚呢。如此一來,兩個人既破鏡重圓,還可以共同照顧撫養孩子。這個看似是個不錯的想法,只是不知道女同胞們是否能夠容忍一個背叛過婚姻的罪人呢? 想要接受一個犯過錯的人,而且是大錯的人,想必自身一定有過人的膽識,還有自制力。而現實生活中,這樣的女人又太少,畢竟好馬不吃回頭草,誰又能斷定,這顆草有沒有毒呢?

最後送給離異帶娃女子一句話:既然生活已經走到了這一步,就別再一味的遷就和妥協,你對前夫冷漠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孩子和更好的捍衛自己的生活。希望在今後的生活中,單親媽媽能夠多關心孩子的身心健康,讓孩子在一個有陪伴有愛的環境下茁壯成長。


第七說情感


你把孩子給爸爸養一個月。

自然能體會是要符合還是真想。

你也真想,有可能的話,就複合。

否則,孩子一輩子沒安全感。與人交往都是防備狀態,稍有衝撞,立馬啟動刺蝟模式自我保護。一輩子都走不出來這個狀態。我身邊好幾個,一點不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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