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榜样”致敬!寿光市50位“志愿之星”受到集体表彰

齐鲁网潍坊11月3日讯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爱心人士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再掀志愿、服务新高潮,近日,寿光市文明办与寿光市民政局等多单位联合授予寿光市50位市民2018年第三季度“志愿之星”荣誉称号,并公开表彰通报。

向“榜样”致敬!寿光市50位“志愿之星”受到集体表彰

记者了解到,在抗洪救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关键时刻,广大志愿者积极行动起来,为寿光增光添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本次受到公开表彰的50位志愿者来自各个领域,既有公务员,又有普通群众。2018年第三季度“志愿之星”“光荣榜”如下:

洛城街道桑爱杰,古城街道王彦华,孙家集街道朱吉生,稻田镇徐思杰、张妍、苑明霞,侯镇王艳美、孙玉珍,上口镇李云珍、李华杰,营里镇李爱芹,台头镇杨桂霞,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朱萍,卫计局郭云霞、孙学慧,教育局王金栋、曹国栋、梁桂华,水利局杜鹃、刘强,农业局李高青,经信局杨兰华,公路局国徽,住建局程助远,司法局王海丽,总工会杨万坤,科协袁晓璐,人民法院姜国刚,城投集团杨波,寿光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孟婕、王香梅、吴钰强、赵永娥、刘晓丽、张守营、张子新、耿增宝、郝翠莲、王增信、王长久、刘娜、武英真、姜玉杰、武风丽、仉林涛、刘桂香、于敏、于小兵、张建军、刘敏。

向“榜样”致敬!寿光市50位“志愿之星”受到集体表彰

记者充寿光市文明办等部门了解到,荣誉仅代表过去,未来仍需要拼搏。希望受表彰的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的志愿服务实践中取得新成绩。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为榜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创新志愿服务方法,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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