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速多车相撞事故致多人死亡,肇事司机自述刹车失灵,该如何归责?

甘肃刑事律师巴志涛


收费站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一收费口设置不合理;第二大小车不分口;第三车辆较多时不增开收费口;第四收费站是知道收费口存在较大危险的,要不然全国所有收费口都采取了非常坚固的防护措施;第五在收费口只要后面车辆失控,前面的车辆没有仍何办法只能听天由命;另外收费口是造成高速路堵车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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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责任推到路上,哈哈哈哈!我看甘肃人太多了,是不是推到他们出生的洞里呢?是不是把造车的人枪毙呢?是不是把建筑师杀掉,是不是怪罪该死的山坡呢?无信仰的家伙满怀猜疑和仇恨。川藏公路惹谁了?还不是一样有死伤,是不是也把建筑师杀掉呢?我常在这路上走,一路下坡还挺喜欢。别把自己肮脏的想法归加到害人上。是不是想着一部分人陪葬才满意啊?所有责任,应该是货车车主,可他光荣了!不是路撞了大家,是车撞你们了!路难道会撞人吗?死了的人难道不是被车撞死的吗?中国人都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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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怎么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需要付法律责任的主体主要是肇事货车司机和收费站 肇事司机没有及时刹车导致和前面的车辆相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肇事司机自称刹车失灵,也需要尽快调查他所说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的话,他的责任就会小点,如果不属实,他的责任就会很大。
  • 收费站的设计不合理,在收费站前有很长的下坡路,这会导致车辆进入收费站的速度加快,当收费站积压的车辆比较多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 收费站开的窗口太少了,导致车辆积压。
  • 收费站没有对大小车辆进行分口。 同时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有没有不在工作状态等),可能也需要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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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应该查清诱发原因!给在事故中失去生命的人一个告慰!但是事故发生后的反思和整改是管理者的重要措施。反观兰州四面环山中间河流的地形,东西南北没有一个出口不是在坡口!只要出现事故必然发生的是大问题!自从兰州天水路的出口禁止大货车驶出后,谁在听说过有过事故发生?为什么?难道是大货车的问题嘛?错是坡道和设计的问题!这次也是,在兰州生活的人都知道南出入口的收费站设置在坡道上,收费站口还没应急坡道!如有意外发生不是撞收费站就是冲出收费站应急出口冲入市区!难道着不是问题嘛?这个不反思吗?一味的查清诱发原因的同时应关注一下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设计!


苦情嘴哥


又是一起令人触目惊心的特大交通事故。

2018年11月3日19时21分许, 辽宁省籍驾驶人李丰驾驶辽AK4481号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多车相撞,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14人死亡、34人受伤(包括肇事司机受轻伤)、31辆车不同程度受损。肇事司机自述刹车失灵,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正在接受调查。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当中,

如果事后查明
确系刹车失灵才导致的这起交通事故,那这一结果很有可能会被定性为意外事件,肇事司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非要怨谁的话,就怪这个收费站不该建在下坡路段,如果这里没有收费站的话,即使车辆失控也不至于损失惨重。
不过,即使肇事司机刑责可免,也逃不了民事责任。毕竟这起交通事故由他引起,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然要他予以承担。具体来说,首先应当由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才由肇事司机自行赔偿。当然,该车属于挂靠车辆,根据法律规定,挂靠公司对肇事车主应当承担的赔偿部分负连带责任。

《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解释》第三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生如此重大的交通事故,估计被挂靠的运输公司得赔破产吧。不过肇事车主其实也并不冤枉,按照长途货运的操作规程,出发前就应当仔细排查一下车辆有无安全隐患,如果他能及时排查出刹车问题,也不至于发生这起交通事故了。


冰焰


首先,愿逝者安息!然后说说责任问题,我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所以只能以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去说!第一:收费站。可能收费站有错,但是也不能拆了收费站呀,拆了也行,费用加在油价里,话说回来,如果拆了后又出现交通事故,是不是下次该取消高速公路了!第二:收费站设计不合理。设计合理不合理不是我们说了算,懂的说几句,不懂得就少胡说八道。类比一下地下各种管道,设施是为人服务的,但是社会高速发展,设施更新不及时,有人说那赶紧更新呀,说实话,即使说改变收费站的位置,那么大的家伙是说搬就搬的嘛,又不是箱子一提就走!第三:收费站口子开的少。有网友和银行对比,说是都开少量窗口,很好的比对,高速就和银行一样,属于公共服务的性质,全开可以呀,没有那么多人,继续招聘意味着又是财政负担,而且即使全开了,估计也会有别的说法出现,有一种说法是窗口开的太多了,应该少开两个,把人腾出来去前面辅助指挥车辆进去入收费站!其实,在这个不断完善的法制社会,没有亡者即大的道理,如果错了,死了也要追究!就重庆公交车事件,就是驾驶员的主要过错,乘客不依不饶,你可以停运报警呀,现实中公交车不依不饶的人还少吗,难道你都要骂回来打回来,一车人的安全就靠你呢!这次的交通事故,就是大车司机的主要过错,大家也见过好多大车,也有认识的大车司机,大车车速飞快,称呼小客车为火柴盒子,十几公里的下坡路,如果有一次刹车就意味着早发现刹车失灵,可以报警协调呀,几分钟疏散车辆了你往收费站撞呀,最起码只是财务损失,不会威胁生命!最后,呼吁小车司机办理ETC,因为ETC车道肯定是和大货车分离开的,而且不用停车缴费,过往收费站肯定快速高效!


小生姓魏


高速公路管理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兰花开了123


我娘家是临夏的,每年都要从这边走。高速公路就是从山上下来的,有坡度,但是不陡,前面就是七道子梁隧道,高速路一边是山体,一边是斜坡,如果真的是刹车失灵,大货车司机可以往山上开,或者是冲下旁边的坑,也不能往其他车辆上撞!是司机全责,大货车本来就是马路杀手,这块哭已经修好好几年了,最少三年,走过的大货车不计其数,怎么其他的车都是好的,就这个东北人就出事了?现在的人好可笑,出了事怪哭,你怎么不怪老天爷,谁让这出现了一座山呢?司机全责,赔命赔钱!


听雨hgx


收费站的方位和设计有没有问题啊?——大下坡紧接着就是收费站——

兰临高速出入口车祸频发 司机质疑收费站设点不合理

2010-12-23 09:01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车祸频发 “收费大门”设置不当?

  司机认为许多站点建在缓坡地带以致刹车失灵 收费方则认为司机超速和疲劳驾驶是事故主因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 (记者 薛长明) 12月22日凌晨,一辆高速行驶的货车将兰临高速公路兰州南收费站的一收费岗亭夷为平地,造成1死7伤的惨剧,而类似的事故在兰州各个高速路出入口时有发生。记者了解到,许多司机认为诱发此类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收费站点的设置不合理,而许多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则认为主要是由司机的主观原因造成。

  司机:高速收费站设点不合理

  面对一次次发生在收费站的车祸惨剧,有着多年驾龄的货车司机张师傅告诉记者,之所以在高速收费站屡屡发生车祸,是因为兰州的收费站大部分建在缓坡上,重载货车在下缓坡的时候,由于长时间踩刹车很可能导致车辆刹车片被烧红软化,进而造成车辆刹车失灵。

  也有司机认为,高速路收费站处交通设施设置不完善是造成车祸频发的主因。据讲,许多收费站缺少诸如交通指示牌、减速标志、交通诱导的设施,尤其是一些外地司机,驾驶车辆高速行驶期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费站就成了一个盲区,很可能诱发车祸。其次,收费站设置过于简单,许多岗亭由铝合金或者塑料板制成,经不起撞击,对收费人员的保护作用甚小。

  收费站:司机疲劳驾驶超速是主因

  和许多司机的看法不同的是,不少高速路收费站工作人员认为,屡发车祸是由于一些司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

  兰州南收费站一名收费人员认为,许多货车司机经常疲劳驾驶,尤其一些跑长途运输的,在经过长时间驾驶后,反应要比正常驾驶人员迟钝许多,尤其在西北地区,地形较为复杂,司机如果不能保持一个良好的驾驶状态,就很容易发生车祸。其次,许多货车存在的超速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车祸发生的可能性。

  随后,记者来到甘肃省高等级公路运营中心,据该中心党政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介绍,兰州的许多收费站设置在缓坡中间,是由高速公路的铺设原理造成,而许多货车超载、超限行驶,常常造成车辆在下坡过程中的突然刹车失灵,继而造成车祸的发生。另外许多货车的刹车有降温系统,而这个降温系统大多数是一个喷水设施,货车在使用刹车的时候,降温系统就会自动喷水,尤其在北方的冬天,这些水滴到高速公路上时,很快就结冰了,而这些小冰块往往就会造成车祸。

  兰临高速车祸频发

  2010年10月30日晚,一辆从兰临高速驶下的失控半挂货车,在省道212线晏家坪附近侧翻,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

  2010年1月17日,兰临高速韩家河收费站,一辆车号为甘J·19026的康明斯货车刹车失灵,撞上前方微型面包车后侧翻,3人受伤。

  2010年1月9日晚,兰临高速出口处一货车失控,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至少3人受伤。

  2007年7月19日下午,一辆从兰临高速驶下的失控货车连撞3车,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2006年6月10日上午8时许,兰临高速公路一辆卡车冲出避险车道,4死12伤。

  2006年5月26日,一辆大型卡车因刹车失灵在兰临高速公路将另外3辆汽车撞毁,4人受伤。

  2006年6月12日,兰临高速公路45公里处,两车相撞,1死4伤。

  2005年6月13日,兰临公路晏家坪出口约100米处发生特大车祸,4死8伤。

  2005年4月3日,兰临公路晏家坪17公里缓坡处发生车祸,1死3伤。

  本报记者刘有中马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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