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黃海(副處級)涉嫌受賄、貪汙、濫用職權罪一案提起公訴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黄海(副处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一案提起公诉

【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黃海(副處級)涉嫌受賄、貪汙、濫用職權罪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黃海(副處級)涉嫌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徐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黃海,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黃海利用擔任徐州市銅山縣三堡鎮黨委書記、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索取或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2009年至2017年,被告人黃海利用擔任徐州市銅山縣三堡鎮黨委書記、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利用出國考察或個人外出的機會,安排下屬支取公款用於其個人消費,貪汙公款數額巨大;2012年至2013年,被告人黃海在擔任徐州市銅山區三堡鎮黨委書記期間,違反相關規定,超越職權擅自撥付土地出讓金,致使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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