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監局原局長陳炎生受賄一審獲刑14年丨莆田一處級幹部被「雙開」

福建省安监局原局长陈炎生受贿一审获刑14年丨莆田一处级干部被“双开”

福建省安監局原局長陳炎生受賄一審獲刑14年罰300萬

2018年10月30日,由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福建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福建煤礦監察局原局長、黨組書記陳炎生(正廳級)受賄案在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炎生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因涉嫌受賄犯罪,陳炎生於2016年6月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2017年11月由南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莆田市委政法委原調研員範伯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莆田市委批准,莆田市紀委監委對莆田市委政法委原調研員範伯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範伯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送給的禮品;違反工作紀律,通過打招呼、說情的方式對司法活動、執法活動施加影響;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範伯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範伯金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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