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詐騙案牽扯出「網絡賭場」,三個月收15億賭資


大案要案:詐騙案牽扯出“網絡賭場”,三個月收15億賭資

歐博賭博網站的登錄界面及視頻截圖。

開設賭博網站,賭客趨之若鶩,僅案發前三個月,嫌疑人用於接收賭資的銀行賬戶內資金額即高達15億元

團伙開設網上賭場 三個月接收賭資高達15億元

有人列出了賭博的十大危害:損健康、生貪慾、離骨肉、生事變、壞心術、喪品行、失家教、費資財、耗時間、毀前程。害處如此之多,但仍有人沉迷其中。

2015年10月23日,山東省安丘市檢察院以開設賭場罪、賭博罪批准逮捕蘇星等13名犯罪嫌疑人。經核查,該網絡集團賭資總額為15億元。2016年3月23日,該案移送安丘市檢察院審查並提起公訴。因為此案牽涉香港、臺灣地區,安丘市法院已將本案移送濰坊市中級法院審理。目前,該案仍在審理過程中。

  詐騙案牽出網絡賭博

詐騙案嫌疑人銀行流水記錄顯示,他與開戶行在廣東中山的幾個賬戶交易頻繁,往來資金總額超過10億餘元。這些資金做什麼用了?

2014年11月,犯罪嫌疑人張濤因涉嫌詐騙罪被濰坊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當偵查人員根據張濤的銀行流水查詢贓款去向時,不禁大吃一驚!張濤銀行流水記錄顯示,他與開戶行在廣東省中山市的幾個賬戶交易十分頻繁,往來資金總額累計達10億餘元。這些與張濤頻繁交易的人究竟是誰?這些資金都做什麼用了?

據張濤交代,2011年開始,他沉迷於賭博。後來,他從百度推廣上搜到了一個名稱為“申博太陽城”的賭博網站,便下載了該客戶端。一開始,張濤在網站上申請的是普通會員賬號,主要玩百家樂,每次投注數額不大,有輸有贏,總體算下來還是賺的。漸漸的,張濤覺得這種“小打小鬧”的賭博方式已不能滿足自己的慾望。於是,他在網站上註冊了一個代理賬號,並找到一群跟自己“志同道合”的人,租住在濰坊市奎文區匯泉飯店,一起研究起了賭博技巧。之後,張濤放棄了正常工作,把全部精力用在賭博上。

由於把賭博當做了“事業”,這些人投注的數額也大了起來。但是,“十賭九輸”,張濤等人很快將家產輸了個精光。此時的他們,輸得越多越不甘心,結果,張濤陷入了最後的瘋狂。他開始冒充各種身份偽造合同詐騙他人財物,並很快將騙來的9000餘萬元輸掉了。

偵查人員一邊順著銀行卡註冊持有人的信息繼續摸排,一邊繼續訊問犯罪嫌疑人張濤,最終確定“申博太陽城”是一家網絡賭博公司,該公司租用的辦公地址在香港、菲律賓等地,且公司幕後人員反偵查意識很強,嫌疑人的具體身份一時難以查明,這使得此起案中案陷入僵局。

在長達半年多的時間裡,偵查人員多次往返上海、廣州等地,最終揭開了謎底。

大案要案:詐騙案牽扯出“網絡賭場”,三個月收15億賭資

賭客趨之若鶩

絕大多數參賭人員來自內地,嫌疑人安排專門人員到廣東、河南等地高價購買各個銀行的銀行卡,用於賭資的流轉。

犯罪嫌疑人蘇星,在廣東深圳賣雪茄煙積攢了一定的積蓄後,於2000年取得了香港居民身份,在香港設立了“恆信貴金屬有限公司”。

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公司代理部的主管鄧博找到了蘇星,說他打算建一個賭博網站,並提出自己跟“申博太陽城”賭場非常熟悉,如果想建賭博網站,可以先做“申博太陽城”賭場的代理。並且,他還給蘇星吃了一顆定心丸,稱如果以後出了事,由他負責。

平時就喜好賭博、見識過開設賭場獲巨利的蘇星同意了。鄧博融資2200萬元,但他拿到這些錢後,馬上去澳門賭博,一下子輸掉了2000萬元,鄧博與蘇星只好先用剩下的200萬元創建網站。為了節約開支,蘇星將“恆信貴金屬有限公司”的部分員工直接派給了鄧博。為掩人耳目,蘇星、鄧博將新建立的賭博公司稱為“B公司”,兩人通過網絡和短信等聊天時,也一直用B公司稱呼這家賭博公司。同時,B公司的財務報表都是用蘇星自己設計的格式來記錄,裡面幾乎全是字母和數字,外人根本不知道這家公司的財務狀況。

B公司賭博網站的頁面設計、後臺服務器的鏈接租用、接入等都是由鄧博、蘇星共同商定後,由鄧博具體操作。賭博網站頁面鏈接多個賭博系統:“申博太陽城”“寶盈”“對戰”“AG亞遊”等。同時,從賭博網頁上可以申請會員,申請好會員後,再按照賭博網站的頁面提示,聯繫B公司客服,客服會詢問參賭人哪個銀行轉賬方便,再根據參賭人說的銀行,給參賭人一個相應的銀行卡賬號。參賭人把資金打進來後,B公司的財務人員會把資金加到他要賭博的系統中去,這樣,參賭人就可以進入相應的系統賭博了。賭博的方式有“百家樂”“龍虎”等方式。賭博結束後,參賭人有輸也有贏,參賭人賬戶裡的資金會被打回其提供的銀行賬號。其中,內地的參賭人佔到該網站所有參賭人98%以上。

郭某是一名參賭人員,今年50多歲,廣州市人,經營一家小型加工廠。一個偶然的機會,他點開了郵箱中的一封垃圾郵件,網頁自動跳轉到了一個網絡賭博網站。他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投了2萬元本金,沒想到,才過了幾個小時,他就賺了40餘萬元。郭某大喜,繼續投注,但沒想到手氣急轉直下,不僅之前贏的錢全都輸回去,自己還倒賠了幾十萬元。這樣的落差讓郭某很不甘心,之後近1個月的時間裡,他常偷偷在公司裡賭博,總共輸掉了292萬餘元,公司差點破產。

因為絕大多數參賭人員來自內地,所以蘇星、鄧博安排專門人員到廣東省、河南省等地高價購買各個銀行的銀行卡,用於B公司賭資的流轉。此外,B公司還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取參賭人的賭資,參賭人將賭資先打到和B公司簽約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上,第三方支付平臺再跟B公司結算。為了逃避銀行監管和司法機關查處,B公司每隔兩三個月就要更換多個銀行卡。

B公司開設時的地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左敦,後來公司搬至了臺灣省臺北市。B公司中的財務總監Jerry和客服部的人長期在臺灣、香港,分別從事招攬參賭人、代理商的工作。

大案要案:詐騙案牽扯出“網絡賭場”,三個月收15億賭資

嫌疑人獲利驚人

僅案發前三個月內賭博系統後臺中固定的數據,嫌疑人用於接收賭資的銀行賬戶內的資金額即高達15億元。

為了獲取更大的利潤,蘇星、鄧博二人不滿足於僅將網站接入他人研發的賭博系統。從2013年起,兩人在原賭博網站的基礎上,開始籌備建設“歐博”賭博系統。

歐博賭博系統於2015年1月正式上線。歐博技術維護團隊起初在臺灣,後遷至菲律賓,視頻基地位於菲律賓馬尼拉,非法獲利數額特別巨大。賭場的形式是在菲律賓等地租一間攝影棚,攝影棚裡的擺設與實體賭場是一樣的,有賭桌、有荷官發牌,只是沒有實際的賭客。攝像後,視頻會通過網絡傳輸出去,實際的參賭人通過網絡進行賭博。為了緩解視頻傳送的延遲,蘇星、鄧博又使用他人身份證件在上海租用了服務器,用於視頻加速服務。

蘇星、鄧博作為賭場的最上級,負責製作賭博視頻,傳輸至賭博系統中,然後接入網絡。他們的獲利手法有兩種:一是將賭博系統租給其他人,承租者成為蘇星、鄧博的下級,再由下級招攬客人參與賭博。蘇星、鄧博的下級不僅有一級代理的情況,還有多級代理的情況,然後蘇星、鄧博向系統的下一級(接入系統的網站)收取租金;二是拆賬的模式,就是按照莊家的輸贏,蘇星、鄧博按照3%的比例提成。莊家贏了錢,蘇星、鄧博就從贏的錢當中獲利3%。

這套系統有專門的技術團隊負責建設及運行維護,同時負責將歐博系統接入到各個網站和網絡的接入點。

系統採用多層級運營模式,每場賭局都通過網上投注和銀行賬戶資金結算的方式進行運作。網站人員構成呈“樹狀”組織結構,等級由上到下依次為“股東”“總代理”“地區代理”“二級代理”和“會員”,成員之間互不相識,各自發展自己的賭盤。各級代理都持有一個6位數的代理賬號,要想獲取更多利潤,必須不斷髮展“下家”,級別越高,能開設的賭博賬號就越多,從賭注中分獲的利潤也越大,這刺激著參賭人一方面沉迷於賭博,另一方面則積極發展下線,成為級別更高的莊家。截至案發,歐博系統同時上線的人員均保持在五六千人左右。

在網絡賭博運營的過程中,也有不少“頭腦靈活”的人看到了“商機”。同案被告人蕭某、何某等人就專門開設了“資金兌換店”,利用收購來的以他人名字註冊開戶的銀行卡,為蘇星、鄧博賭博集團在內地收取的賭資進行接收、流轉和兌換。

經司法審計,僅案發前三個月內賭博系統後臺中固定的數據,蘇星、鄧博在管理經營網絡賭博時,用於接收賭資的銀行賬戶內的資金總額就高達15億餘元。

(嫌疑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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