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地方不先把安置房盖好再拆迁房子?

用户3963826287334


答:

关于拆迁安置,国家总的原则要求,是先安置再拆迁。即先建好安置房,待拆迁户全部搬迁新居后,再拆旧房。但地方上在实际操作中,实施起来效果并不太理想。

一是时间周期长。开发项目从考察立项到动工建设,需要等2~3年时间,作为本届政府等耗不起。因为这段时间仅是建设安置楼时期,什么时侯搬迀入住,到时拆迁能否顺利,开发或招商项目还等不等、来不来,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二是安置楼容易影响拆迁工作。安置房建成后,尽管质量无问题,但动员搬迁时,如有个别人本来就不情愿拆迁,这时借口安置房这不行那不行,迟迟不搬迁等,徒增拆迁工作的难度。在拆迁安置的最初几年,有不少这样的先例,教训比较深刻。

先拆迁后安置的好处是,把最艰巨复杂的工作做在前头,拆迁顺利了,一切顺利。但必须提前公布补偿明细和具体安置方案,接受村民质询同意,并提前兑现补偿。同时还应承担和预付村民的搬迁费和过渡期租房费用,强化安置房建筑质量的监督等。


鹰眼看民生


首先,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此外该法第一百零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法第一百一十四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由该法可知,对于拆迁方延迟交付安置房或者未履行与补偿协议有关事项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要求拆迁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其继续履行。

此外,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依据该条规定,对于拆迁方延迟交付安置房等未履行与补偿协议有关的事项的,被拆迁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由该条规定可知对于拆迁方延迟交付安置房或者未履行与补偿协议有关事项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合以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拆迁方延迟交付安置房或者未履行其他与补偿协议有关事项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要求拆迁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即交付安置房。

总之,在征收拆迁中遇到拆迁方延迟交付安置房或者其他未履行与补偿协议有关事项的,切忌选择一味的等待,而应当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求合法的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自己的损失。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哪有钱先盖好房?开发商基本都是空手套白狼,你以为他先垫资。


老毛中国


几乎没有按国家政策来实行的


清风90632396


建房的钱要骗认筹金才有,开发商不想投入,只想空手套白狼。


gcr618


没有好处事谁会干?


用户69802029


是所以地方都这样做。先拆后建或拆了不建,十几年不建,政府发的过度费都够建三个类似的地产项目。(昌黎。)


冀东兰主


现在的情况是,同意拆迁的安置房遥遥无期。不同意的那就是钉子户。向左向右都不对!!


治国不扰民


这话说的,不拆迁,怎么能卖房子,不卖房子哪里来的钱建回迁房


小段65127968


哪里有先安置再拆迁呐?好像没听过哦。都是先拆了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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