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农代言微商后又撕毁合约,即要面子又要里子可不可耻?


陈立农代言微商后又撕毁合约,即要面子又要里子可不可耻?


来源 ∣ 社交电商传媒

作者 ∣ 婷克丽

10月28日上午十点,微商品牌葵儿宣布陈立农为其喷雾系列代言人,还买了微博开屏。随后,陈立农工作室也转发认领了品牌代言消息。然而,以1200万元的高价请陈立农代言的第二天,由于农农粉丝情绪集体反弹,几乎第一时间,陈立农的明星经纪公司即刻就发声明表示单方面终止合作。

1200万就这样打了水漂?

尽管这事儿想必品牌方和明星方还会有口水、法律等层面的交锋,但是明星代言人在粉丝情绪下单方面撕毁合约,这事儿到底是谁的不对?


陈立农代言微商后又撕毁合约,即要面子又要里子可不可耻?


在微商品牌壮大起来后请明星代言成为新常态之际,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明星代言的心态与动机,如何为微商品牌的健康可持续成长来衡量和决策是否请明星代言?面对既要面子又要里子的明星,微商品牌主是否该醒醒了?


陈立农代言微商后又撕毁合约,即要面子又要里子可不可耻?


微商品牌找明星代言,看中的是明星自带流量、在有足够知名度的同时,还有一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能为微商品牌带来一定的流量加持和品牌背书。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在于明星往往拥有庞大的粉丝群体,而这些粉丝又往往都是年轻群体,这些年轻群体实际上正是微商的潜在代理,经过一定的传播和营销推广,有很大程度能将若干明星的年轻粉丝转化为代理,这对微商品牌来说,可谓是一座富矿。

然而,通过用赤裸裸的钞票请明星代言堆砌的富矿,却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如果不算品牌溢价的话,用诸如1200万元这样的量级去请一个明星代言,能不能收回本暂且不说,单就像陈立农粉丝这样在看到偶像为微商代言而激起群愤,这对于微商品牌本身是为了通过明星代言获得代理转化的初衷,就成了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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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农粉丝微博留言

另一方面,一家微商品牌能走到请明星代言这一步,说明自身已经发展的非常不错了,有了稳定的代理体系、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相对稳定的用户群体、健康的现金流和可观的自我造血能力。

然而,正所谓品牌作为一家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却是也分分钟伤不起的。一旦像陈立农粉丝这样的集体负面情绪爆发,实际上反而是对微商品牌的一种伤害。

而像陈立农经纪公司这般没有契约意识,见到粉丝“策反”就立即单方面毁约,更是让微商品牌雪上加霜,损害了微商品牌的同时,在签约并支付高达1200万元代言费后,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简言之就是,微商品牌找明星代言,本意是因为明星有流量、有粉丝、有知名度,而且粉丝群体偏年轻,大部分都是潜在代理。而明星需要变现,但微商对明星而言,略有伤害,会造成负面,引起粉丝反弹。这样的一正一反,其实正是明星代言微商品牌的双刃剑所在。这个过程中的环节和化学反应其实很微妙,一不留神就会走向消极的一面,对微商品牌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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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妆后不是第一家“受伤”的微商品牌,陈立农也非第一个代言微商品牌后翻脸的明星。

去年3月,陈伟霆经纪人霍汶希就曾因晒了与微商的合影,引粉丝猜测陈伟霆将接下微商代言。此举遭到粉丝们强烈反对,坚决要求英皇方中止代言活动。后援会甚至集体换头像“立即毁约”。而这一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的明星代言微商事件,最后不但未能合作下去,而且陈伟霆粉丝手撕该微商品牌“三草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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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霆经纪人霍汶希微博

无独有偶,去年4月15日,关晓彤出席某微商大型盛典,张若昀、唐艺昕、李湘、李维嘉等明星也通过VCR参与宣传。随后,关晓彤正式曝出代言微商,并有相关消息称该微商品牌支付了比普通品牌高出许多的“天价”代言费。

然而,关晓彤代言微商,也在粉丝圈引发了一些了许多议论,有人认为关晓彤目前的资源很好,应该选择更多国际大品牌;但也有人认为,微商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廉价和次品,应该支持国货。

面对粉丝的反弹,关晓彤也是选择了尊重粉丝的意愿。对于这些问题,关晓彤当天并未接受媒体访问,而是在站台结束之后便匆匆离场。这种明星短短几刻钟的代言背后,是微商品牌方的大笔费用开支,但活动刚结束明星就消失,而没有与现场微商品牌代理和粉丝的沟通与互动,这样的站台,这样的代言,不要也罢!


陈立农代言微商后又撕毁合约,即要面子又要里子可不可耻?


关晓彤为微商品牌站台

客观的说,关于代言微商这件事,本质上无非是明星想要变现、要钱,但是又不敢太直接、太作,于是拿了微商品牌的好处后,看到粉丝骂就把钱揣起骂品牌顺便单方面取消合作,这实际上是没有商业道德的表现。

甚至说,既要面子又要里子就是明星代言微商的真实面目,好处全要,争议全甩开,遇到问题就甩锅扣屎盆子。这样的明星代言,岂止是双刃剑,更是可耻的利欲熏心、不负责任。


陈立农代言微商后又撕毁合约,即要面子又要里子可不可耻?


不满偶像代言微商的陈立农粉丝大肆攻击了微商品牌,但事情的真相却是,该代言是陈立农方主动接洽且表示很开心代言产品,这可谓是打脸陈立农粉丝。而且,如前文所言,这宗代言费用高达1200万元,不能不说是天价。然而,粉丝的反弹和明星经纪公司随后的毁约可谓是对品牌方的莫大伤害。

从陈伟霆、关晓彤到陈立农,一次次明星代言微商品牌,最终落得个不欢而散,不能不让微商品牌主思考,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而有时候,这一问题很难从自身找到足够的、充分的答案,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

众所周知,明星除了拍戏之外,会接各种各样的广告,而拍摄广告比拍摄电视剧要赚钱很多,而且同时可以接很多个,每个只需要拍摄一组宣传片,然后再定期补和发广告就好了。像薛之谦代言的广告在最高的时候竟然达到了40多个。

而微商品牌发展起来后,找明星代言提高知名度和吸引潜在代理也无可厚非。但微商由于天然的标签,使得其面对明星时,明星及其经纪公司往往觉得是微商屈尊来找我代言,况且所谓代言商不过就是使用下明星照片P几张海报,以明星名义发发广告或者微博发张照片,

这样的生意怎么算对明星都是来钱最快的,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明星对微商品牌表现出的拿钱后不积极配合品牌方,甚至像陈立农经纪公司这般不负责任单方面毁约,值得微商品牌反思,到底有没有必要找明星代言?这种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状态的明星代言,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微商,不过是移动社交时代的新销售渠道,本身是中性的,没有好坏之分。只要本身产品资质齐全、品质有保障、不虚假宣传、不变相传销,这样的微商品牌能发展起来,我们就该认可其成功、支持其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社交电商的形态之一,微商品牌其实和拼多多这样的上市社交电商巨头并无本质分别,无非是规模大小、模式差异、用户基数多寡等。

而作为微商品牌主,却是时候正确对待请明星代言这件事了,切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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