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整治 发生安全事故将被提级调查从重处理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谭勇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必须常抓不懈。11月2日,记者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底,我省各级安监部门将结合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组织开展4个专项行动。

事故隐患集中“清零”行动。今年以来,全省安监系统检查执法发现的所有隐患,特别是省隐患排查治理平台登记隐患、各级安委会办公室挂牌隐患、各地安监局列入台账的隐患,11月底前必须全部整改“清零”。我省要求,各市县安监局将隐患清单通知到企业,对整改情况及时组织复查验收,凡11月底前未完成整改的,一律按法律规定上限顶格处罚。

关闭退出企业“清查”行动。今年以来,省政府强力推进国企改革,处置关闭了1124家“僵尸企业”,在盘活资产的同时,也可能留下大量隐患。我省各地各部门将对前期处置的1124家“僵尸企业”,逐家组织全面排查,监督相关单位妥善处置废弃厂房等设备设施,安全处理油气和危险化学品,严防破产关闭、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特别是对前期关闭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点和长期停产的非煤矿山,在11月底前,我省将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

生产事故集中处罚行动。根据《安全生产法》第109条规定,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要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省政府安委办已经对今年以来全省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实施了挂牌督办,11月底前完成所有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对每起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落后企业集中执法行动。今年是危化和非煤矿山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年,我省要求所有规模以上危化和非煤矿山企业年底前必须建成双重预防体系,相关信息必须录入省级综合监管平台。对于今年完不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后企业,2019年元旦后省安监局将组织集中执法,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来的所有问题和隐患集中处罚处理。

“从11月份起,到明年3月底前,凡在机构改革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提请政府批准,对事故实施提级调查处理,问责追究和事故处罚全部按上限从严从重处理。”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昕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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