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販子拐買兒童婦女不用判死刑的話,那後面是不是還會有更多人去做人販子了?該怎麼辦?

用戶59698234044


這個問題我之前回答過一個,我是堅決擁護判死刑的。但是我在想一個問題,判了死刑就不會有人販子了麼?那那些販毒、走私軍火的人哪一個不知道自己乾的事是要掉腦袋的?

判死刑是方法,但不是手段,不判死刑也可以,但真的應該加重刑罰。只有加重了刑罰,才會讓這些人販子不敢明目張膽的販賣兒童,哪怕治標不治本,但起碼會收斂很多。不管是判刑、判死刑,更或是採取更加極端的方法去審判、監督等,最終的目的就是減少或杜絕人販子販賣兒童,那麼判刑、判重刑只是手段,在不具備社會危害性的前提下,只針對人販子的話,我認為什麼手段都可以使用。

但我們思考過一個問題沒有,那些人販子是知法犯法?或是懂法犯法?更或是什麼都不懂?只是知道販賣兒童“有錢賺”?雖然這些年國家普法方面做的很到位,但大部分人對於法律還是一知半解,加重刑罰是治標不治本啊。從根本上提高百姓的法律意識走正道才是最重要的。

知法犯法的人販子,可能他們知道拐賣兒童犯法,但是對於怎麼判,以什麼名義判還不是很清楚;懂法犯法,這類人販子我個人覺得他們應該重判,因為他們從販賣兒童那天起,就知道自己被抓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而最後一種,僅僅是因為生存或謀生的手段,這裡我申明一點,我不是為他們鳴冤。我看過很多部關於人販子的資料片,有那麼一類人販子完全是被利益薰陶了,文化層次普遍不高,大多都是被“上家”利用了,在他們的意識當中,“把兒童當了貨物”,這是賺錢的工具而已。

所以,我認為死刑的確會讓一部分人販子投鼠忌器,但治標不治本,真正的方法是向老百姓普及、釋法,讓老百姓懂法、知法、守法,只有全民法律意識上升了,犯罪率才會降低。


實體店老王


全國人民呼籲人大立法凡是人販子一律死刑

想想如果你自己活潑健康的孩子被人販子給殘害成圖片這樣,你恨不恨人販子?



蘆葦蒲草


“人販子”生活中我們聽到這個詞每個人都會很痛恨,就像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他們拐賣的不是一個人,是一個家庭的心,使一家人支離破碎,妻離子散誰都不想發生,至於說不判死刑會不會有很多人去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法律是不是制裁的太輕了,其實這也是看嚴重性有多大制定的,很多也被判了死刑,無期徒刑,能夠悔改、能夠回頭是岸的法律也會給機會讓他們從新做人,至於說拐賣兒童婦女,那我們一樣一樣來說。



拐賣兒童

一、有買才會有賣,很多感情很好的夫婦,因為無法生育,又捨不得這場婚姻,導致了不法分子利用她們的弱點動了歪念,現實生活中孩子都是我們每個家庭的寶,加上社會發展和生活水平比較快,想不勞而獲的人也是比較多,拐賣一個小孩說不定就是好幾萬,要夠打工一到兩年的時間,人販子之所以會去冒這個險。

二、更殘忍的是,很多人販子拐賣兒童不是為了轉賣,而是把他們當成賺錢的工具,很多電視裡我們都看過,不法分子會把拐賣的兒童打成殘疾,讓他們去乞討獲得利益,真的很沒良心,看了都很氣憤。

拐賣婦女

通常拐賣婦女大部分人都知道,很多貧困山區因為太落後,無法娶到媳婦的人很多,他們都會幻想著有個人和他們結婚生子,很多父母都會想著給自己的孩子買個媳婦,畢竟不能讓香火斷了,之所以讓人販子有了賺錢的渠道,但這種一般都是跟人販子認識的,不認識的這麼大的人怎麼可能騙得了,總不能硬搶吧。



作者總結

其實上面所說的還是輕微的,很多人的器官全部被挖了,死也沒有個全屍,想想都害怕,“人販子”對於我們來說他們就是地獄派來的惡魔,好好的家庭被他們拆散了,人們都希望抓到人販子都應該死刑,也許這樣就可以減少犯罪了,其實不然,我覺得如果抓到人販子,把他們交給人民群眾效果會更好,你們覺得呢,同意我的說法的朋友點個贊,轉發一下,或在評論區討論。

以上屬於作者個人觀點,圖片來源於網絡。


盧次凱


建議人大立法設立:反人類罪;違背道德底線罪;集體屠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將下列行為歸於上述罪行:販賣人口;將他人致殘謀利的;限制他人人生自由;製售毒品;製售假藥假疫苗;製售假食品、不安全食品、危害人身體健康的食品。死刑!死刑!死刑!必須死刑!不得減刑!這樣的行為必須死刑!不死不足以平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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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我縣有一位縣長,只要是報抓住了小偷,他全下令殺掉。這樣過了好幾年,該縣長調去南京赴任了。有一年下面向他報告,抓到了一個某某縣的小偷,他說不可能,某某縣的小偷被殺光了,最後一審,果真是鄰縣的。當然,這位縣長對小偷是過嚴了點。的拐賣兒童,遠比小偷性質嚴重,危害性極大,對小孩、對家庭、對社會都是極其殘忍的傷害,如若不下重手、不用極刑,他們犯罪就會更猖獗,手段就會更殘忍,範圍就會更擴大。用減免死刑來讓人販子發善心,那真是白日做夢。只有嚴抓、嚴打、重刑,並且買賣同罪,才能讓這些人不敢萌生拐賣婦女兒童的邪念,讓社會得以清平。


一生好人2262


死刑是最好的懲戒和警示!其它全是扯蛋!原諒他們是上帝的事!我們的任務是送他們去見上帝!人權只適用於善良的人!反對的那些磚家就應該讓人販子去禍害一下他老婆兒子女兒,讓他們體驗一下是否還有勇氣去原諒!


雪狼185196955


人販子拐賣婦女兒童,比吸毒還可惡,賣毒品,多少克以上就是死行,可以對照這個,給人販子定行嗎!進快定法,不要手軟。現在叫人販子,五,六,時年代,那時,不叫人販子,民間叫拍花的,嚇虎小孩,別鬧了再鬧拍花的來了,那很少,沒有現在這麼昌決。抓住重點殺一批。來淨化我們的社會,


張志祥453


對人販子一經查實,立判死刑,刻不容緩,現在社會男多女少物慾橫流,婦女兒童很容易成為被販賣的危害對象,首先需要全社會高度配合嚴厲打擊販賣婦女兒童的現象,然後才可以在其他方面實施根本解決販賣人口的措施!


廣西隱士


虛偽的儒家思想的餘毒,侵蝕著常人的思維,認為強盜可以感化,人販子可說教?施以假仁假義的道德遊戲,放虎歸山,趕狼入羊群販子重生,重操舊業,變本加利拐賣兒童,又致使無數兒童及家庭,深受之害,對人販子"當斷不斷必受其害,當決不決必受其亂",人販子不判死刑!國何以寧日?


鑫挺83563181


首先明確一點不是不會判死刑,拐賣婦女兒兒童罪有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0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處死刑。

拐賣一個小孩,把他送回來與拐賣三個小孩子量刑是不一樣的。不一樣的-_-||。

刑法有一個原則就是罪責刑相適應,根據他的惡劣程度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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