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其他乘客制止并打伤了这位乘客,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杂车速递


明确告知大家,这种情况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大家都知道,开车的时候如果方向盘失控,那么后果是非常可怕的,不仅关系到车上人员的人身安全,也关乎道路上其他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因此,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那就是犯罪,涉嫌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前几天北京某辆公交车上,57岁的老年妇女邓某,因为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未果,为发泄不满,竟然将一整箱牛奶扔砸公交车司机,导致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邓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对于这种危害不特定人的犯罪行为,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阻止,而且对于同车乘客而言,这不仅是为了别人的安全,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危。根据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有关规定,在阻止他人抢夺方向盘过错中发生的伤亡事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今年4月,湖南境内一辆开往长沙的大巴车,在高速上行驶过程中,一名50岁左右的男乘客突然提出要下车,要求司机停车。试想,高速上怎么能够停车,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该男子就想强行下车,抢夺司机的方向盘。当此时,一名乘客挺身而出,打了两拳,踹了一脚,然后他就老实不吭声了,最终车辆顺利达到目的地。

该出手时就出手,同一辆车,同呼吸,共命运。


打虎拍蝇


大实话: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主要还得看被打者伤的有多严重。

首先,我们对于这种事必须认识到一点,那就是像重庆大巴车坠江这样的恶性事件只是个案,只能被当作是案例讨论,而不能是被当作是立法依据。对于这种事正确的做法就是公交车司机立马紧急制动,然后报警,这才是最稳妥的解决方案。

然后,咱们回到这种事件本身,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个事实:是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是要根据事件本身和事件后果来认定的,而不是根据假设的后果来认定的。

就拿重庆大巴车坠江这件事来说吧,如果说车上的人只是死了一部分,并给生还的人当中还包括这两个互殴的女乘客和司机。那么,这两个人的行为在判定追责时肯定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的。并且造成了这么多人员伤亡,极有可能被判死刑。但是,现在是这两个人也死了,所以很多人感觉好像是没有惩罚这两个人一样,这种想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现在来说,因为这两个人死了,所以自然不会再有刑事责任了,但是,民事赔偿是一定会有的。人死了,但是,有遗产,这两位名下的遗产是一定会用来进行赔偿的。然后,咱们再来说将闹事者打伤这个事,其实,这就要从两个方面来说了。

从好的一方面来说,如果闹事者被车上的乘客打的不严重,也就是没有受多大伤,那肯定是不会追究见义勇为者的法律责任的。但是,如果说,闹事者被打得断胳膊断腿的,我要是说打人者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估计没人会信吧。很明显,这种事主要被打者追究了,那么,打人的人是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伤的轻了赔钱,伤的重了赔钱加坐牢,这就是现实,这也是发生类似的事件时,车上会有人无动于衷的原因。

所以,要想解决这种问题,不能仅仅是靠道德去约束其他乘客,毕竟,要是车上都是一些老人或者孩子这些没有见义勇为能力的人呢,那又该怎么办。因此,要想解决这种问题,必须要靠法制去严惩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当然,也希望通过这件事能够尽快给公交车上配备安全员,并且要给予安全员一定的执法权限。只有专人专职,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一味地靠道德约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就这次事件公方发布的结论看,下次再有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边我也不会去阻止,不回去找这种麻烦。引火烧身招来众人的骂声,最后还背个互殴的罪名谁也不想当这种英雄。就这个女人当时的态度谁去劝说下场都得打架,公方那就是互殴。轻挨骂,重一点的就得挨打,你还手了就成了互殴,轻者赔点钱,有伤就得被行政拘留,轻伤以上还得被判有徒刑,丢人,赔钱,拘留,承担刑事责任。我不会当这种英雄。遇上个碰瓷和讹人的那你的钱就掏吧,无底的洞,想给你定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那你是自己想的,哪得有多少人说话?多少个部门批准啊?英雄好当吗?你当了英雄那对方就是违法违规,人家能干嘛,所以谁也不会找这种麻烦的事。国家应从这面宣传弘扬正能量的东西,打击碰瓷,讹人,在公共场所危害公共安全和他《她》人身安全的行为。杜绝这种事件的发生。





幸福人生981008127


按目前的律师和法官释法观点,制止并打伤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乘客的其他人,肯定负上法律责任,并作出(巨额)赔偿。这个顾忌,恰恰是很多人变成观众的原因。

当前的很多律师、法官,从素质上讲,较为差极。甚至作出一些根本没有法律原则的判断或说辞,结果造成极端严重的后果。南京彭宇案的法官王皓,在审判席上,居然一句“不是你撞倒的,你为什么会去扶?”。他完全忽视了我国社会历来提倡扶老爱幼的传统教育,而且,这件事经网络传播后,各地均出现“扶不起”的罗生门。

本次事件,也有律师作言,说什么公交司机,可以中途停车,再与那(恶妇)刘某理论。然而,公交公司有规定,不可以中途停车。而且,大桥上停车,对乘客造成很大危险。从这个情况看,这个律师,其思维与那个乘客刘某,毫无区别。

这个事件,突出了当前法律的一些漏洞,造成部分律师、法官等都可能出现错误的判断。对广大群众,是否继续当观众,还是出手制止。都造成困感。


愤怒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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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负。因为这叫正当防卫。

见义勇为也是正当防卫的一种

正当防卫,不仅仅是面对别人直接对自己的伤害的防卫行为,还包括他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挺身而出,替人防卫,见义勇为。

不仅不需要负责任,还需要公开表彰!

况且,如果在大巴上阻止暴徒侵害司机,这种见义勇为行为,严格意义上说,是对自身和公共利益的维护,不仅仅不会受到处罚,还应该受到公开的表彰。有关部门,新闻媒体,也应该对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多多宣传,弘扬社会正气,不要做鲁迅先生笔下麻木不仁,只惦记看热闹不嫌事大,甚至吃人血馒头的中国人。

可以建立一个见义勇为基金

公共服务行业,可以建立一个公开的社会基金,接受行业和社会的监督和捐助,专门处理公共交通上因见义勇为导致的诉讼纠纷和表彰奖励。比如如果因为见义勇为受了伤,基金出资救助,并给予高额奖金,如果因为见义勇为被人告了,基金出钱打官司。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曾杰


负不负责,目前情况下 取决于你碰到什么样的JC、检CG和法G了。

建议修法,加重对营运中司机侵害人的惩罚力度。同时,权威部门给出权威指导,将制止对司机的侵害行为明确为见义勇为行为。

唯如此,正能量方能汇聚,车上人的麻木才能减少,重庆的悲剧方能不再重演。

您认同我的看法吗?



中科booklong


我举双手双脚,高度赞同并欣赏其它乘客制止抢夺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最好一招致敌,打他个半身不遂,后半生不能自理。不但不要让其负法律责任,而且还要大力的表彰其见义勇为的行为。就像重庆大巴坠江事件一样,如果当时有其它乘客站出来制止,我想也不至于发生如此惨剧,那么你说这种行为该不该表扬呢?

当然,在有些法官看来也许不行,他会说,不是你的方向盘,你为什么要去保护,你怎么确定人家是在抢夺方向盘呢?人家可能是看到司机走神了,上前去帮助修正方向呢。这事要是发生在南京,我想可能是另一种结局。

司机手里的方向盘是什么?那可是关系全车人生命的安全盘啊,你动一动可能就会让车辆失控,进而让全车人瞬间处于险境当中,轻则路线发生偏离碰撞,重则像重庆大巴一样付出生命代价。所以说中,司机手中的方向盘是绝对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试图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与谋杀他人性命没有区别。此情此景之下,如果有其它乘客敢于站出来制止,别说是打伤,我认为即便是打死也没有任何过错的。

在车上的所有人,都有权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如果有威胁到自己生命安全的极端行为发生时,任何乘客的制止都是属于正当防卫,那么自然也不需要负任何的法律责任。


元芳有看法


之前发生过类似的案例,有乘客抢夺方向盘被其他乘客一脚踹到的情况,最后也没有追究乘客的任何责任,相反闹事者反而因触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处以刑罚!

案例如下:

  • 2018年4月20日的湖南,在一辆开往长沙的客车上,乘客和司机发生了剧烈争吵,这个名男乘客竟试图抢夺公交车司机的方向盘
  • 这个时候,客车在乘客方向盘抢夺的情况下出现了左右摇晃的险情,幸好公交车司机双手没有脱离方向盘,而是紧紧握住,也没有继续与乘客互殴,保证了车辆的正常行驶。就在这名男乘客有可能进一步与司机争抢方向盘时,旁边的一个男子看到这名男乘客的举动危机全车人的安全,于是起身一脚飞踹,直接把这名乘客踹倒,接着上去继续制止。
  • 最后,公交车司机报警处理,这名抢夺方向盘的男乘客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带走调查

如图可见,最终抢夺方向盘的闹事者因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飞踹闹事者的乘客并没有被追究任何责任,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见义勇为而且也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之内。

原因是:闹事者抢夺方向盘可能引发后果就是全部的乘客发生生命危险而且也危及到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此种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而此时其他乘客出面飞踹的行为属于及时制止不法侵害以避免更严重的后果发生,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所以我个人认为只要是采取措施及时不法侵害行为发生的,就不应当被追究任何责任!


麋鹿说法


抢夺方向盘可以判死刑,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15条生命的陨落值得大家沉思,如果当时有人站出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大家都冷漠,怕事、导致悲惨的结局。

某市暴徒行凶,8个人都是使用的冷兵器,还有两个女的,居然导致29人死亡,130多人受伤,我想知道这些人都是武功高强吗?如果有人站出来会是这样悲惨的结局吗,绝对不会,就是大家的漠视不管,造成了后来的重大伤亡。

乘客抢夺方向盘我们要立即制止,绝对不能饶恕,不然悲剧依然还会重演,即使打伤他也属于正当防卫,绝对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尽量不要考虑那么多,即使制止才是正确的。

面对抢夺方向盘的乘客当务之急就是立即制止,如果拉不开可以使用武力制服,不管什么办法制止才是正确的,不要考虑违法,你绝对会受到表彰,这属于正当防卫。

面对违法行为我们不能逃避,更不能跑,挺身而出及时制止,这是避免事态恶化的做法,一个快餐店竟然自豪的说,他们救了200多人,我不知道当时这200多人是什么心态,如果都冲出去,那8个人算什么,制服他们只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就是大家都冷漠和害怕最终酿成了悲剧。 发现有人抢夺方向盘必须及时制止,不管你使用什么方法都不违法,因为你是正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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