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患慢性病及評殘範圍,辦理流程及待遇!

作者|軍路君

士官患慢性病及評殘範圍,辦理流程及待遇!

士官評殘,因戰、因公發生傷殘的,都可以進行評殘鑑定;因病致殘的,評定對象為義務兵、初級士官;患慢性病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可以參評。中級士官,因身體患病原因,不適合繼續服役的,可以申請病退。

當前,軍人評定殘疾等級的依據為,2012年1月1日施行的《軍人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醫學鑑定和因戰因公因病致殘殘疾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後發〔2011〕7號)文件,其對軍人評殘的基本程序規定為六步:即申報、初審、公示、上報、鑑定、審批。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理論的步驟並不夠詳細,辦理時也讓人模糊。軍路結合評定過殘疾等級戰友的親身經歷,以第一視角對流程進行細化,供戰友們參考:

一、密切關注評定殘疾等級的通知。

軍人辦理評殘、評慢性病的時間,通常每年結合老兵復退期間展開。身體患病的戰友,一定要多與隊部(連部)和團級及以上單位後勤(聯勤)機關衛生部門溝通,獲悉通知動態。

二、接到通知後,準備申報資料。

評殘通知前,以下資料有的可以提前準備,因為評殘下達到評定,時間特別緊,資料不齊全,無法進入最終評定環節。在接到評殘的通知後,認真仔細閱讀通知內容,準確掌握所需資料及佐證(具體以通知為準,各類資料可按照通知多留備份):

1、根據通知,填寫評殘申請,同時邀請兩名熟悉並瞭解本人傷情的戰友,如實予以證明並填寫《軍人申請病退評殘醫學鑑定審查表》,1式3份。(注意殘疾性質等級,若不是因病所致,一定不要填寫“因病”,傷殘性質不同,待遇相關很大)2、將自己的病歷本、軍人有效身份證件(士官證)複印3份;3、到體系醫院打印病歷。住過院的軍人病歷、開具診斷證明,通常在出院時病歷資料就已經打印出來,而且是比較齊全的,拿著病案直接複印即可;非住院軍人評殘病歷,一般是病案科(室)負責,找到該科工作人員後,告訴他們自己參加評殘鑑定,需要打印病歷,他們會將你的病歷全部打印出來;4、有需要到醫務部蓋章的診斷書、病歷等資料,需要找醫務部辦公室蓋章;一般拿過去,告訴自己是評殘的,都是可以蓋章的。

三、資料遞交後,等待上級集中組織評殘鑑定。

1、所有資料儘可能多準備兩份,最好共準備3份,評殘時需要上交一份;備份的用途:一是初級士官倘若評殘未達標,可以再交一份作為評慢性病的材料;二是自己保留一份,回鄉後交鄉鎮民政辦,申請帶病回鄉);2、資料上交後,即是等候通知,統一參加上級集中組織的評殘鑑定;對符合條件評定相應殘級,上級會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

四、符合評殘條件的人員領證後,病歷檔案的交接。

在往年的辦理評殘中,已經評上殘疾等級的人員,會有兩種情況(在軍路公眾號輸入:評殘,可查看評殘等級標準):一是評上殘,檔案資料及證件在離隊前辦理完畢。這種情況,就比較省心了,直接回鄉辦理報到時,做好登記即可。二是評上殘,檔案資料及證件,離隊前未辦理完畢。這種情況,又非繼續留隊的人員,退役時沒有領取到殘疾軍人證件,這時通常原單位(老部隊)在收到檔案和證件時,會和本人聯繫。切記,往年操作中,有時連隊會將檔案和證件直接郵寄給個人,而個人攜帶證件和資料,地方民政相關部門是不予接收的。
所以,在接到單位聯繫的時候,一定要告訴連隊,上交給旅(團)級單位,讓單位走機要件郵寄(就像郵寄退役軍人檔案一樣),發至地方民政部門。在自己評殘證件到手和資料歸檔後,及時回安置地民政辦理撫卹關係轉接,地方政府受理後,會按優撫規定予以優待。

五、憑傷殘軍人證件等,向單位財務部門申請傷亡保險金。

對於因戰、因公評定殘疾等級的1-10級傷殘的軍人都有傷亡保險金;對因病評定傷殘等級的軍人,只有達到1-6級才可領取。另外還可以領取軍人附加保險金。符合享受軍人傷亡保險、附加保險待遇的,由軍人本人或法定保險金受益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按照規定的數額給付保險金受益人。領取的標準為:按發生傷殘當月本人工資收入(具體包括基本工資、軍人職業津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和獎勵工資)乘以相應給付月數確定。(具體可在軍路輸入:傷亡保險金,查看)

評殘注意事項:

一是如實填寫殘疾性質,具體有因戰、因公、因病。從自己的病歷本,各項表格的填寫等等,非因病人員,記得寫明傷情緣由,符合“因戰”的寫“因戰”、不符合因戰的寫“因公”,殘疾性質不同,優待的補助標準也是不同的,因病殘疾的撫卹金標準最低,且未到過1-6級病殘的沒有定期撫卹。(軍路輸入:撫卹查看)

二是評殘人員回地方後,除了享受定期撫卹,在住房保障、醫療等方面同樣有優待;申請帶病回鄉的退伍軍人,同樣享受定期補助,今年的標準為550元/月,在醫療等社會保障上,同樣有優待。軍路在後期適情整理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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