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鐵上疑猥褻女童,警方:系父女 不構成猥褻

2018-11-01

10月31日,@南昌鐵路公安處發佈 通報“女童在高鐵上疑被猥褻”一事:男子與女童系父女關係,不構成猥褻。

昨天深夜,南昌鐵路公安處官微發佈通報稱,視頻中當事人周某某與小女孩系父女關係,周某某的行為不構成猥褻違法,感謝廣大網友對社會治安的關心。

男子高鐵上疑猥褻女童,警方:系父女 不構成猥褻


10月27日晚,有網友爆料稱,當天下午,她在G1402次高鐵上發現鄰座一名男子對一女童做出猥褻動作。該男子抱著一名五六歲的小女孩,用手伸進女孩的下身和背部,還撩起女孩的衣服,不斷撫摸、親吻。

男子高鐵上疑猥褻女童,警方:系父女 不構成猥褻


小女孩一直都很抗拒,試圖掙脫。兩邊坐著女孩的媽媽和外婆,但兩人毫無反應。隨後,男子將手伸進小女孩褲子裡,女孩聲稱:“爸爸,我疼,你不要又摸我屁股了……”隨後高鐵到達長沙南站,這家人收拾行李下了車。

10月29日,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已就此事受案。由於G1402次列車隸屬南昌鐵路局,此案已移交至南昌鐵路公安局。

而對此,廣大網友卻炸了:

@大飛:父親就不叫猥褻嗎?法律人士出來走走科普一下@王莉:我看了也感覺很不舒服,期待能有個合理的處置。@0.01:這已經超出正常的父女的親密範圍了,要申請複核吧。@趙炳晴:說理不充分。要求公安詳細論證為什麼不構成猥褻,構成猥褻的標準,也好讓公眾以後能分清什麼才是猥褻。@成則為王:就算是父女、公眾場合不能這樣,這樣的話,將來孩子萬一遇到陌生人、孩子不知道反抗,也會以為是跟爸爸一樣在跟自己玩,還是要從小開始讓孩子學會拒絕,說不@miumiu:父女關係=不構成猥褻?什麼邏輯?!太敷衍了!@可以媽媽:這個解釋讓人心裡還是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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