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掐死小10歲妻子 留下「示愛」微信後自殺


男子掐死小10歲妻子 留下“示愛”微信後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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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你,永遠,既然你選擇那條路我陪你走,你先走了等我一會,我會跟你一起走。"夫妻倆因為家庭瑣事吵架,盛怒之下丈夫王強將比他小十歲的妻子掐死,又給妻子發了這樣一條微信後,服用大量藥物、將兩個手腕、腳被割傷 ……

男子掐死小十歲妻子

今年 42 歲的王強是吉林人,1997 年 11 月 7 日,王強因犯搶劫罪被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經減刑一年十一個月,於 2002 年 9 月 25 日刑滿釋放。

2006 年王強和比他小 10 歲的韓雪結婚,兩人婚後很快有了一個兒子。兩人經常因為生活瑣事吵架,2011 年前後王強和妻子離過一次婚,但三年後又復婚了。

王強一家在大連開發區小孤山中裡租了一套房子,2017 年 9 月 30 日上午,王強和妻子因為家庭瑣事又吵了起來。"因為我們離過一次婚,所以我非常厭煩聽她把離婚掛到嘴邊,在她說出‘你不掐死我,我明天就跟你離婚’的話後,我就異常憤怒,產生掐死她的想法。"王強回憶稱,他騎在韓雪身上,壓住韓雪上身和雙臂,然後用雙手掐住韓雪的脖子,"過了一會兒,我發現她腿不踢被子了,臉紫了,右嘴角出血了,我就鬆手了,我害怕救活後她告發我,就沒有救她。"

隨後,王強去學校把兒子接回家,兒子到家找媽媽,王強告訴他"我們爭吵,把你媽氣哭睡覺了。"然後王強給兒子收拾東西,讓他去姑姑家過十一,走之前,王強讓兒子看了一下母親,"我看她臉有些發紫,眼角有點淚痕,我跟我媽揮下手就走了。"兒子說。

王強送走兒子又回到家中,再看到已死去的妻子他後悔不已,於是決定"和妻子一起走",他還給妻子手機發了這樣一條微信:"我愛你,永遠,既然你選擇那條路我陪你走,你先走了等我一會,我會跟你一起走。"

王強先是大量服用多種藥物,之後又用壁紙刀、菜刀分別割了手腕、腳背 ……10 月 1 日中午,王強迷迷糊糊地接了哥哥找他吃飯的電話,他拒絕了,發現自己沒死,就想到樓頂跳樓,於是他光著腳出了門,後來因為體力不支倒在樓道內,鄰居發現後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

民警到達現場後,將王強送到醫院搶救,在其清醒後如實供述了殺害妻子的犯罪事實。經鑑定,韓雪繫頸項部受外力作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故意殺人被判 15 年

2017 年 10 月 2 日,王強被刑事拘留,同年 10 月 12 日被逮捕。2018 年 4 月 6 日,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對王強提起公訴。

雖然王強殺死了韓雪,但韓雪親屬對王強予以諒解,並請求法院對被告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王強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無異議。辯護律師認為:王強與被害人系夫妻,因生活瑣事爭吵導致案發,本案系事出有因;被害人家屬對王強的行為表示諒解;王強到案後如實供述,認罪態度好,希望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認為,王強因生活瑣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嚴重地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權利,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王強雖具有暴力性犯罪前科,但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庭審認罪、悔罪,且本案系因家庭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悲劇的發生導致了家庭的破碎,真正的受害者是這個家庭年僅 10 歲的孩子,雙方家屬及孩子都祈盼被告人早日迴歸社會,承擔起家庭的重任。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綜合考慮上述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對王強從輕處罰。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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