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正能量,爲「好人」撐起保護傘

【背景解析】

日前,遼寧錦州南火車站,一名81歲的老人突然倒地不起。聽到求助廣播後,正在等車的錦州醫科大學2016級護理專業學生丁慧立即衝到老人身邊,跪在地上為老人進行心肺復甦。最終,老人恢復意識並被送往醫院。事後,丁慧婉拒了老人家屬的酬謝,稱“這是學醫的應該做的”。但是隨後,一些學醫的專業人員發聲,指出丁慧急救行為不專業,至少是不規範,在網上引發了爭論。

老實說,作為一名“準護士”,丁慧同學對老人實施心肺復甦的過程的確有一些“瑕疵”。按照醫學教科書和有關專家的觀點,一個比較明顯的錯誤就是“對老人做人工呼吸時,應該抬起老人的頭(下巴頦),讓氣道充分開放,否則人工呼吸起不了多大作用或不起作用”。人們由此擔心,如果老人沒有甦醒過來,丁慧是否會負法律責任,老人的家人是否會糾纏和索賠。

【熱點解析】

一直以來,老人摔倒扶不扶的問題困擾著我們的生活,也一次次拷問著我們的良心,一邊我們高舉見義勇為的道德大旗,而另一邊當類似事件真正發生時又在擔憂自身的風險與責任,裹足不前。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總則第183條,則給我們的見義勇為提供了一把保護傘,讓我們能在面對類似問題時免除後顧之憂。

最近在遼寧錦州南火車站發生了一起女大學生救人的事件。女大學生見義勇為跪地救人的視頻在網上傳開後,引發網友們的廣泛熱議,絕大多數都紛紛為丁慧點贊,稱讚她醫者仁心,危急關頭能挺身而出,人美心更善。然而,也有少數網友質疑她“救人時動作不規範”,對丁慧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響。更有人擔心如果緊急救治後老人沒有醒過來,丁慧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有了相應的法律保障之後,這些問題都迎刃而解。

但是,鼓勵大眾見義勇為、對見義勇為者實行免責,我們還需要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問題:一、意外事件的損失與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二、當前公眾對見義勇為的行為的道德標準不正確,做好事不留名頻頻成為禁錮我們思想的枷鎖;三、救助知識的普及和宣傳學習力度不強,可能會存在群眾的見義勇為反而給專業人員的救助添亂的情況。

所以,為了更好的推進急救免責制度,第一、對於醫療費用,交通費用等由見義勇為者墊付的金錢等我們也應該施行制度保障,如先救人再付費,給見義勇為者打開綠燈則更能體現人性的關懷,讓我們的見義勇為者能夠不被金錢所制約,打消他們的後顧之憂;第二、加大普法宣傳,樹立適宜當下的的價值觀導向,避免公眾盲目遵從傳統文化來約束見義勇為者,明確區分道德標準和實際情況之間的差異,避免道德綁架帶來的見義勇為者流血又流淚的狀況;第三、應該按照十九大上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需要做好我們的科普與技能培訓,只有這樣才能讓公眾掌握必備的急救知識和應急技能,讓見義勇為行為避免給受助者帶來更大的傷害與意外,同時也能提高公眾救助他人的熱情與自信。


社會正能量,為“好人”撐起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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