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9月4日,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德慧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学习讨论。

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李德慧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并将修订前后的《条例》进行了逐条对比,详细解读《条例》的修改要点和新增内容。

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会议强调,一要深刻领会《条例》基本内容,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二要用铁的纪律强化《条例》落到实处,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新修订的《条例》是全体干警必须严格遵守的“铁律”、不可碰触的“红线”,在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条例》上,树立鲜明的旗帜,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做好表率和标杆,让《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

结合《条例》的要求,抓紧抓强检察队伍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同时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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