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醫是否等於獲得自由?了解一下暫予監外執行

我國對身患嚴重疾病的罪犯

實行定期保外就醫制度

保外就醫期間計入執行刑期

這是人道主義的體現

保外就醫是否等於獲得自由?瞭解一下暫予監外執行

但保外就醫並不等於就此出獄了

如果保外就醫後罪犯的病情好轉

那就要重新入監服刑

廈門市同安區檢察院的檢察官

這就給大家分享一個案例

一起來了解吧~

2012年10月,林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被同安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

保外就醫是否等於獲得自由?瞭解一下暫予監外執行

在交付執行期間,林某因患有顱腦損傷修補術後繼發性癲癇等疾病,經廈門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建議,2016年8月19日同安區法院決定讓其保外就醫,接受社區矯正,矯正期至2019年6月4日。

近日,同安區檢察院刑執部在和廈門市檢察院的聯合執法檢查中發現,罪犯林某在監外執行過程中,病情發生變化,可能已不符合《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規定的情形。

於是,同安區檢察院依法啟動監督程序,著手立案調查,蒐集相關證據。

保外就醫是否等於獲得自由?瞭解一下暫予監外執行

經廈門市檢察院執檢部委託漳州市檢察院進行審查,漳州市檢察院作出技術性證據審查意見書,認定林某腦電圖為正常腦電地形圖,沒有癲癇大發作的病理基礎,且抽血檢查發現其在法外就醫期間未經規範治療。綜上,林某患有腦外傷術後症狀性癲癇,該疾病不屬於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

鑑於罪犯林某病情變化,已不符合《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規定的情形,同安區檢察院立即向同安區法院發出收監執行檢察意見書,建議同安區法院對罪犯林某收監執行。

同安區法院作出收監執行決定後,同安區檢察院又多次聯繫區公安局、區法院等單位,實時跟蹤收監工作執行情況。目前,在多方配合協調下,罪犯林某已成功收監。

保外就醫是否等於獲得自由?瞭解一下暫予監外執行

保外就醫是否等於獲得自由?瞭解一下暫予監外執行

檢察官提醒

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定期複查病情。當保外就醫的情形消失後,刑期未滿的罪犯依然需要入監服刑。

“監外執行”科普課堂

保外就醫是否等於獲得自由?瞭解一下暫予監外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另外,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收監:

(一)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二)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的;

(三)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

同檢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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