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性筆:「我很冤屈」

是誰發明了中性筆?我也不知道。但是這個人肯定沒有想到中性筆在某一天會成為“網紅”。

中性筆:“我很冤屈”


“基本解決執行難”進入決勝階段,全國的執行兄弟們隨著衝鋒的號角,衝出了戰壕,呼喊著:“誓破執行難,除盡天下老賴。”這是刺刀見紅的時候,每個人都殺紅了眼。一支中性筆在這個時候不失時機的出現了。那些責罵法院浪費司法資源的人,是飽漢不知餓漢飢,自己沒處在那位置,不知道執行兄弟的艱難。

法院本就是講法講原則的地方,必須較真,被執行人就一根中性筆,不論價值大小,那也是被執行人的財產,餓急了蒼蠅也是肉啊!不和稀泥,堅持原則,何錯之有?

司法本就是有成本的,但司法存在的意義和終極目標就是維護社會秩序和正義,此意義和目標,較之成本,哪個重要?不言自明。

為什麼說中國的法官難當,因為普羅大眾們的臉變得太快,眾口難調。一方面要法治,另一方面又希望規則之外有例外,這樣的要求,執行老表們,真的很難做。如果拍賣一元中性筆是浪費司法資源,那拍賣10元不浪費?還是拍賣100元不浪費?自由裁量的尺度和邊界在哪?況且,成本這東西,在不同的人眼裡,就有不同認識。一元錢不重要,可是你去清晨的菜市場,一元,五毛都是要討價還價的,有時候你少人家一毛錢都不行,說明一毛錢對很多人也是很重要的。

被一隻蚊子咬了一口,一群蒼蠅也都來了,很多阿貓阿狗也惡狠狠地撲上來要把蚊子叮的一點,給你撕咬成大口子。我們的法院就是這樣,至少在面對這些洪流的時候是弱勢的。衡量法院對錯就是是否依法辦案,但是如果是依法辦案,怎麼又出現了一個古老套路,一個臨聘書記員適時的扛起了鍋。

這是什麼年代?新時代的司法改革正走在康莊大道上,一個臨聘書記員的職責是刷鍋洗鍋,他的職責範圍裡絕對沒有炒菜做飯這一項,背鍋自然也不該輪到他頭上。按照安徽這個法院的官方說法,那這個案子就是辦錯了,到底誰錯了?是書記員錯了,還是這支中性筆錯了?中性筆第一次覺得自己很冤枉,自己只是用來寫字的,不是用來完成某項重大的作戰任務的,但某個名人說過,不知道是不是魯迅先生說的,筆有時候就是槍。

這個事件中,很多人的焦點都集中在一元錢上,卻很少有人關注法院是否依法辦案。以經濟成本是否大於收益來衡量行為的適當性,卻不用法律來衡量行為的合法性,這是嚴重的道路偏移。法治的道路上,容不得有半點偏移,否則就是南轅北轍。

中性筆還在唸叨自己冤枉……

中性筆:“我很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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