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墜江事故受害者變「加害者」,誰之過?

10月28日,重慶萬州區長江二橋上一輛公交車與一輛轎車相撞後衝破護欄墜入長江。隨後重慶市公安局發佈的警情通報卻顯示,“經初步事故現場調查,系公交客車在行駛中突然越過中心實線,撞擊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事情於是反轉,一些之前譴責女司機的大V選擇了道歉,也有人悄悄刪帖。(10月28日《新京報》)

重慶墜江事故受害者變“加害者”,誰之過?

10月28日上午10點左右,重慶市萬州區一輛載有10多人的公交車與一輛小轎車相撞後衝破護欄杆墜入長江。目前,公交車已經確認沉入江底,發現9名遇難者遺體,公交車黑匣子已經找到。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門正在現場全力搜救剩餘失聯人員,打撈沉江車輛。

重慶墜江事故受害者變“加害者”,誰之過?

事故本身令人痛心,但是發生在事故現場之外的輿論場令人更痛心。公交車墜江事故發生後不久,有媒體報道,事故系公交車避讓一輛逆行的小轎車所致。同時網絡上流傳著一張現場照片:在公交車撞斷的欄杆不遠處,一名女司機,穿著高跟鞋,坐在一輛車頭損毀嚴重的小轎車前,驚魂未定。“女司機”、“高跟鞋”、“馬路殺手”,這些充滿傲慢和偏見的標籤一貼,所謂的“肇事女司機”立刻引來網友的口誅筆伐,惡毒謾罵鋪天蓋地而來,甚至牽連整個女司機群眾遭受網絡暴力,被迅速“汙名化”,成為全民公敵。

重慶墜江事故受害者變“加害者”,誰之過?

但幾小時過後輿論出現反轉,重慶市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事故系公交車在行駛過程中突然越過中心實線,撞擊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後衝上護欄,墜入江中。這原本是一起慘痛的墜江事故,網友卻模糊了焦點,演變成了對女司機的輿論審判。眾口鑠金,積毀銷骨,女司機還未從劫後餘生的慶幸中走出來,已經遭受了猛烈的網絡暴擊。其丈夫熊某接受採訪事時稱:妻子駕齡有6年,駕車技術比自己還好。對網友的行為表示理解但是不接受。

作為本次公交車墜江事故的受害者,目前能確認的唯一倖存者,被不明真相的網友定義為“加害者”,女司機受到的輿論傷害,應該由誰來負責?對於社會公共事件,每個人都有發聲的權利。但此次事件的反轉,以下主體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首先,部分媒體片面追求新聞的實效性而忽略了事件的真實性,未從官方渠道核實信息,貼上“女司機”的標籤便開始“帶節奏”,盲目為女司機定責,既浪費了新聞資源也致使事故受害者遭受了巨大輿論壓力。同時,事故一出,網絡上有多方渠道散佈消息,網友冠以“女司機”的偏見便不辯真相,亂噴一氣。事件出現反轉後,很多網友道歉或者刪帖,但對女司機造成的二次傷害已成事實。此外,地方政府在此次輿情處理方面的滯後,造成未經核實的官方消息散佈全網。事件持續發酵幾小時,進一步擴大了女司機的輿論傷害。

龐勒在《烏合之眾》中說道,“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願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龐勒所說的群體,亦適用於網絡。網絡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無論是媒體還是網友,進入了網絡世界,依然要恪守“流丸止於甌臾,流言止於智者”的準則。要學會在多如牛毛的新聞線索中保持理智,仔細辨別,過濾真相。如此,網絡空間才能真正晴朗起來,公共事件的反轉也才能越來越少。

稿源:荊楚網 禹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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