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网·张家港

我市出台《张家港市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张家港市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正式出台。2016年,我市将基本建立适应全市环境管理要求的环保信用体系,完成“一库两台”(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环保信用信息评价平台、企业环保信息公示平台)的建设完善。与以往相比,新出台的《意见》将确保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更及时、应用更广泛,推动信用评价“一评值千金”。

我市从2013年正式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对其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分别用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标示。

评为绿色等级的企业,将在银行贷款、项目行政许可、资金申报补助、降低环境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优先得到帮助和服务;对于评为黑色等级的企业,一方面暂停贷款支持,提高环境责任保险费率,另一方面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暂停受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时,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同档次上限处罚。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推进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环境生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同时使企业从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作为转变。评价结果的公开,也有利于公众参与监督,全社会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合法合规经营。”市环保局局长万资平告诉记者。

每年年中,市环保局会公布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此基础上,根据新出台的《意见》,我市将加快建设较为成熟的环保信用信息征集、整理、评价、发布和应用体系,实现环保信用信息动态更新、及时发布。

“为使企业环保信用等级更好地实时反映企业环境管理状况,调动企业改善环境行为的内生动力,环保部门将落实企业环保信用动态管理制度,对企业环保信用进行升、降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修复结果,鼓励企业自觉整改不良环境行为。”万资平介绍。

同时,新出台的《意见》将有更广泛的应用面。《意见》规定,我市将完善环保信用体系配套制度,在企业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及监督、行政许可、环评及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总量减排、资质资格认定、评优创先等工作中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建立我市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的长效机制。

为此,市环保部门将努力确保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公开公正,及时将企业环保信用信息与银监征信部门对接,推进绿色信贷;同时积极将企业环保信用信息纳入全市社会信用系统,实现系统对接,建立环保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

目前,市环保局正积极与经信、电力、水务等部门沟通,对不同环保信用等级的企业力推差别水价、差别电价政策,激发企业治污减排和改善环境的内生动力。(徐卫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