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早些時候,國家稅務總局調查組深入河南林州看守所所,向一名被羈押候審的民營企業家調查了跟范冰冰有關的事。後來這名民營企業家,在法院審理他的案件時,披露了這件事。。
8月31日,這家法院的刑事審判庭正審理一名名叫郭曉剛的被告人的案子,郭曉剛在當地可算名人一枚,是安陽市(地級市)人大代表、林州市(縣級市)人大代表,民營企業家,被指控的罪名不少,“逃稅、騙取貸款、挪用資金、職務侵佔、貸款詐騙、合同詐騙”等6個罪名。罪名都成立的話,刑期夠這哥們喝一壺了。
按照刑法規定,被告人檢舉他人犯罪查證屬實的,這叫立功,法院在量刑時可從輕或減輕處罰,重大立功的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這個叫郭曉剛的哥們估計想少在裡邊呆幾年,在庭審時提出:我要檢舉、我要舉報!!!!!!!!!!
他的舉報,拋出一枚重型炸彈,他說,今年8月初的時候,國家稅務總局到看守所找到他,向他了解當紅影視明星範某某稅收問題,他向稅務總局反映了他2014年支付給範某某200萬元出場費並代為支付個人所得稅等稅費66元的問題。
當然,他的這個指控是否成立,還待法院取證後確定。但是,瓜農關心的另一個問題出來了,這個範某某是誰呢?是不是和被他舉報的是同一個人呢?
現在
網上有帖子證實,2014年,倒是有一名叫范冰冰的當紅影星到河南林州某房地產項目代言,這家房地產的老闆也叫郭曉剛。
當然被舉報的人是不是范冰冰,這筆錢是不是逃稅,還得由國家稅務機關進行調查取證、進行認定。
但從這事可以確定幾點:
1、國家稅務機關正在及其認真、細緻地調查此事,哪怕才幾十萬的稅款,也要遠赴外地,深入看守所進行取證。
2、在嚴格調查及事件進一步發酵的背景下,不斷有當事人進行檢舉揭發,逃稅線索越來越多,真相會一步步被揭開。
讀者,你覺得這件事會對范冰冰產生什麼影響呢?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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