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体检通知

根据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定于 2018年11月3日组织亭湖区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为做好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2018年下半年亭湖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通过人员。

二、体检时间:2018年11月 3日(周六)上午 7:00-9:30。

三、体检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盐城市亭湖新区中亭路66号,亭湖区政府向东700米,公交路线:B支1、85路公交(均到亭湖区人民医院站下)。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1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同版),到医院体检中心报到领取体检表办理体检手续,空腹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自理。

3.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凡个人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5.体检结束后,请申请人当场将《体检表》交予体检中心。体检合格者,体检结论不再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本人,请申请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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