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公司發月餅,財務人員這3個涉稅點要注意

中秋節公司發月餅,財務人員這3個涉稅點要注意

中秋節,很多公司都會給員工發中秋福利,最為常見的就是發月餅,不過公司發給員工的月餅該如何做賬呢?愛員工小編提醒大家這3箇中秋福利涉稅點要注意。

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作為福利費的月餅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視同銷售貨物。”

若公司是將自產的月餅用於職工福利,則作為視同銷售處理,需要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

若公司是將外購的月餅用於員工福利,則這部分的增值稅的進項稅額需要轉出。

月餅需計入工資代扣個稅

發放職工的月餅屬於個人性福利,應併入當期工資代扣個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所以企業發放月餅屬於職工獲得非貨幣性福利,應按照公允價值併入發放當月的職工個人的“工資、薪金”收入中,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

福利費在企業所得稅上稅前扣除是有標準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購入月餅的費用是記做企業員工的福利費,如果明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福利費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則超過部分的金額還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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