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車的小孩出天窗被限高杆撞死,司機有什麼責任?如果你是司機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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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10月28日下午4時58分,在江西省新餘市渝水區經開大道上,一輛白色的小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至良山鎮八百橋村委裡元村附近,小轎車上一名13歲男孩(鍾某)將身體由天窗處一直伸出窗外,身體與道路設置的限高橫槓發生碰撞,男孩當場死亡。


十三歲,正值花季的年齡,在這一瞬間走到生命的終結,讓人痛心。

從這起事故中讓我們應該發現,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必須常抓不懈。

首先是駕駛人袁某,作為機動車駕駛員,存在有兩種錯誤:①對乘車人的危險行為沒有及時的勸阻,這種行為違反了道路行車安全的有關規定。②對車輛周圍環境觀察不周,在前方路障處忽視了當事人的危險存在。這次事故駕駛員袁某將負主要責任。

其次是監護人,十三歲懵懂年齡的男孩子,遇事不知深淺,生活閱歷不足,對日常安全知識缺乏預見性。作為孩子監護人要正確引導孩子,讓他們明白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叫做危險?

限高橫槓的設置是否合理合法,視頻中這麼寬暢的道路,限高不足兩米,讓人懷疑是否合理合法。

通過這次事故,希望給廣大的駕駛員朋友提個醒,在車輛行駛的過程中切記自己及乘車人請勿將頭、手、及身體伸出車外,更不要在車輛行駛中做出傷害自已及他人的危險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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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塬農事


這就是法盲和白痴提出的問題。小偷偷東西是周圍群眾的過錯嗎?是警察的過錯嗎?若有人行兇,圍觀者也要判刑嗎?該車內成年人應負主要刑事責任,違反交通法規,1、沒有加以制止,乘車人將身體伸出車外,交規明令禁止;2、沒有把限高警告標誌當回事,也沒采取糾正措施;3、長時間違法行駛,或縱容其他人違法;4、沒有盡到監管未成人的義務。行駛中的後車幸虧有記錄,罪證據實,教育法盲。後車沒有任何責任。


LIAOQI


法律上講,司機責任最大。情理上說,父母是豬腦子。

我有比較文明的駕駛習慣,幾乎不開窗,從來不丟垃圾,汽車駕駛的注意事項幾乎全明瞭(耍頭條、看案例視頻)。唯一不好一點是開車速度比較快,不過絕對不會莽撞超車。亂打遠光、加塞、變道不打燈是我最討厭的行為。


咖啡改紅茶


司機的愚蠢,父母的縱容,孩子的任性。據說孩子父親的車沒有天窗,就讓孩子坐前面有天窗叔叔的車,一系列的傻逼加混蛋。


前輩203330240


如果限高杆低於4.5米系違法的話(剛看到有人查到一二級公路限高杆規定,具體待確認杆),那杆子估計是不會高於4.5米,轎車高度➕半個孩子高度,估計限高杆高度在3米多吧?另外那個路看上去是公路吧?可以查查實際高度和相關規定,如果違法規定設置限高的話那責任有大部分在設杆的部門!當然司機和孩子的行為也都涉嫌違法。


何西541


司機是最大的責任。


奮鬥140425314


就是有人專門做,作死了吧,可憐之人自由有可恨之處,


田會軍59931091


司機要判刑!第一你不是雜技演員,第二你車上的乘客有危險你都發現不了?後車都發現限高杆了你沒看見?這和故意殺人沒有區別!


遠方召喚


司機負全責。


似斷非斷


讓未成年人乘客以危險方式乘坐,司機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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