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發職務犯罪審判領域白皮書 「小官」犯罪超七成

北京一中院承擔了北京法院近四成的職務犯罪審判任務。1995年至2018年,該院通過審理的1800餘件職務犯罪案件積累了豐富的審判經驗,也總結出了該類案件的主要特徵和發展趨勢。昨天上午,市一中院發佈了《職務犯罪審判白皮書(1995—2018)》。據瞭解,這是北京市法院系統發佈的首份職務犯罪審判領域的白皮書。

據介紹,1995年至今,北京一中院共審結一、二審職務犯罪案件1802件,先後判處罪犯2306人。其中,貪汙賄賂類案件1724件,佔職務犯罪案件總數的95.67%。在涉案金額上,犯罪金額100萬以上的案件佔到總數的46.89%,普遍涉案金額較高。此外,該院判決沒收贓款物、追繳經濟損失66億元,實際追繳、挽損共計44億元,判決追贓挽損率高達67.1%。近半數被告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罰。

23年來,北京一中院先後審理了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傑受賄案在內的多起北京市乃至全國的“首例”職務犯罪案件。作為全國最早審理,也是審理最多省部級以上高級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件的中級法院之一,北京一中院形成了較為成熟的職務犯罪大要案審理機制。

通過總結該院認為,職務犯罪案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小官”佔比高,科級及科級以下的被告1756人,佔到總人數的76.15%;犯罪時間跨度長,犯罪行為時間跨度平均為7年,最長的22年;35-45歲人群所佔比例最高,同時呈現出“初犯”低齡化的趨勢,其中“初犯”年齡最小的僅20歲;權力集中、資金密集的部門和崗位是頻繁涉案的“重災區”。

此外,由於北京一中院轄區內集中了大量中央黨政機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和高新技術企業等,也使得涉及上述單位的案件佔有相當比例,呈現出個性化特徵。

■剖析

理想信念動搖 法律意識淡薄

分析該院審理的職務犯罪案件,主要成因有以下幾點:首先是理想信念動搖,思想蛻化變質;其次是心態嚴重失衡,沾染低俗“癖好”;第三是法律意識淡薄,法律常識匱乏;四是職業道德水準不高,紀律意識不強;五是權力過於集中,缺少必要制衡。在分析職務犯罪案件被告人心態時,白皮書提到:被告人普遍呈現出三種心態,一是變相補償心理;二是為權力喪失做準備的心態;三是僥倖從眾心態。

在此基礎上,一中院從加強政治理論武裝、規範權力配置、加強心理干預及調查引導、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加大懲治力度等五個方面對預防、減少職務犯罪提出了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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