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祖是如何成为官方认可的神明的?

凯风自南247182370


古代官方的祭祀语言中有一常见的词,即“淫祀”,指的是不符合中央礼制规定的祭祀。一般来自民间的神祇较容易被中央贴上“淫祀”的标签,但是凡事总有例外。毕竟连《礼记》都说:“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如今仍流行于东南沿海地方社会的天妃妈祖,其实最早就是起源于福建的地方神明。

妈祖究竟是如何一步步从地方走出来,被纳入官方祭祀体系的?这一切都源于妈祖在地方的影响力之大,这是其“国家化”的起点。妈祖作为民间祭祀对象时,多次帮助出海的民众度过危险,所以其在福建的信众不断增加,声名远扬。


南宋宣和五年(1123年),有一名为路允迪的官员在奉命出使高丽的途中,遇上狂风大浪,路允迪所乘的船几乎覆灭之时,竟得海上女神相助,平安度险。事后,同行之人告诉路允迪,保佑众人的正是“圣墩之神”妈祖。脱险后的路允迪便向朝廷奏明情况,而后朝廷特赐莆田宁海圣墩庙庙额“顺济”。


至此,妈祖已然得到了官方的认可,此后,妈祖因为灵迹昭著,不断受到宋廷加封,《宋会要辑稿》皆有所记载,妈祖的封号有“灵惠夫人”、“灵慧昭应夫人”等等,最后发展到八个字之多。南宋时期的妈祖虽然还没有完全纳入朝廷祀典,但是就一个地方性神明而言,无疑是已经获得了有利于其提高地位的“官方认证”。

元代,妈祖的地位继续上升,这和元代重视漕运以及泉州港贸易相关。所以,与之相应,元代对妈祖的加封均是强调其“海神”的职能,每一次加封赐额都与妈祖护海、护漕之灵有关。早在至元十五年(1278年),便赐封号“护国明著灵惠协正善庆显济天妃”,“天妃”是皇天上帝之妃,与天同齐,其地位之高显而易见。元代是妈祖被纳入朝廷祀典的时期,妈祖的信仰已完全被官方接受。

时至明清,妈祖的官方地位愈加稳固。因为明清两代诸如郑和下西洋、与海外藩国来往、海盗作乱、倭寇侵扰一类的海上国事较多,这些与航运有关之事纷纷需要祈求妈祖保佑,朝廷因此愈加重视对妈祖的祭祀。明代自永乐起,朝廷就将航海神妈祖列入京都祀典,此外,妈祖也是福建以外许多地区的官方祀典,说明其影响范围已非常大。清代,由于妈祖在清廷收复台湾一事上功不可没,朝廷默认了大臣关于妈祖加封为后的奏请。


天后妈祖终是一步一步完成了她在官方祭祀系统中的进阶,地位空前显赫,影响力延续至今。


参考文献:

郑丽航:《宋至清代国家祭祀体系中的妈祖综考》,《世界宗教研究》2010年第2期。

苏亚红:《“妈祖”形象和名称演变的历史研究》,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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