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男孩車禍截肢 司法救助緩解困境

10歲男孩車禍截肢 司法救助緩解困境

本報10月29日訊 10歲的小晨因為車禍截肢,原本家境就不好,而需要承擔部分責任的司機卻拿不出錢。在執行法官的幫助下,小晨拿到了5萬元的司法救助金。

2017年6月22日,小晨的媽媽駕駛三輪摩托車帶他出門,當車子開到零陵區珠山鎮渣塘路段時,與一臺摩托車相撞,導致小晨左下肢被截肢。交警部門調查認定,事發時雙方駕駛員均無證駕駛,小晨的媽媽負事故主要責任,另一方司機趙某負次要責任。

法院判決趙某需賠償小晨各項損失約30萬元。但趙某拿出3000元后,以家庭困難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法官調查後發現,趙某有一個殘疾兒子需要照顧,家裡除了種田之外,並沒有其他收入。且趙某因其身體不符合拘留條件,不能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就在小晨一家絕望之時,在執行法官的幫助下,小晨申請了司法救助。司法救助聽證會後,小晨拿到了5萬元司法救助支票。

記者瞭解到,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建立了專項執行司法救助資金,每年撥付20萬元用於救助符合條件的困難申請人。同時,永州全市所有縣區黨委、政府均將解決2萬元以下小標的民生執行案件作為自身職責,出臺支持意見,共撥付專項執行救助資金700多萬元,化解小標的執行案件915件。■記者 虢燦

通訊員 黃衛紅 劉姣麗 陳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