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厲懲治「老賴」通知到來,重擊「逾期借款人」

目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

最嚴厲懲治“老賴”通知到來,重擊“逾期借款人”

通知指出,近期P2P網貸機構風險頻發,部分借款人藉機“惡意逃廢債”,逾期不還款,加劇了P2P平臺資金鍊斷裂倒閉的風險。為嚴厲打擊借款人“惡意逃廢債”行為,請各地根據前期掌握的信息,上報借本次風險事件“惡意逃廢債”的借款人名單。下一步則將這些“逃廢債”信息協調納入徵信系統,對“逃廢債”行為人形成制約。

針對此通知,好錢包也將配合資方,上報名單。同時,加大力度打擊“惡意將平臺聯繫電話加入黑名單,故意失聯,拖欠還款”的逾期借款人。積極利用法律手段,通過司法途徑,依法對有“惡意逾期”行為的借款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在我司提交有關證據材料之後,法院已經公開進行了審理,並對500位“惡意逾期”借款人,進行了民事判決:

部分樣本

最嚴厲懲治“老賴”通知到來,重擊“逾期借款人”

判決書示例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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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頁

最嚴厲懲治“老賴”通知到來,重擊“逾期借款人”

此示例中判決如下:1.被告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5日內償還原告(好錢包)借款本金;2.被告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5日內向原告(好錢包)支付相應的利息、違約金;3.被告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5日內向原告(好錢包)支付律師代理費100元;4.已由原告(好錢包)預交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當民事判決書將責任落定,當事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將涉嫌觸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由執行案件轉變為刑事訴訟案件。如借款時便有騙取他人財物的故意,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拒不償還借款,數額較大者,還將涉嫌合同詐騙罪。另外,如果借款人存在故意抹黑平臺,侵犯平臺名譽權嚴重者,將涉嫌構成侮辱罪、誹謗罪。

此前,多地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就相繼出臺相關措施,要求依法嚴查惡意“逃廢債”行為。

最嚴厲懲治“老賴”通知到來,重擊“逾期借款人”

當下,從監管層到平臺,都積極採取了各種有效措施。對於“惡意逃廢債”行為,企業有權利通過合理催收、司法、訴訟等途徑追債。為此,好錢包還將聯合媒體,向外界展示打擊“惡意逾期”借款人的最新進展。

利用一切手段打擊“逃廢債”行為,維護良好的借貸關係,為構建誠信社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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