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淮濱縣公安局趙集派出所民警在趙集紅綠燈巡邏時,發現一輛無牌拉豬低速車輛在路上通行,民警立即示意該車停車檢查並與趙集交警中隊聯繫。
經查詢,該車駕駛人王某軍,身份證號411527********2013,準駕車型B2D,因涉嫌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民警將該車輛與駕駛人一併移交趙集中隊。
淮濱交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依法對駕駛人王某軍處以駕駛證一次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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