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魯朗國際旅遊小鎮推介會在拉薩隆重舉辦。會上,魯朗景區管理委員會宣佈了一項針對魯朗旅遊市場引客的獎勵辦法並設置了高達數十萬的豐厚獎金,該辦法一經宣告,即引發業界轟動,多家旅行社摩拳擦掌、躍躍欲試,大有一舉奪下頭籌的氣勢。
| 魯朗國際旅遊小鎮拉薩推介會現場
不過也有部分旅行社對該獎勵辦法提出建議,魯朗景區管委會領導在聽取旅行社建議後,決定召開專題會議對該獎勵辦法進行更深入的討論並做合理修改加以完善。
經會議討論決定,《魯朗旅遊市場引客獎勵辦法》就以下兩點做重要修改:
一:
入住魯朗遊客從原定的17人以上改為10人(含10人)以上;
二:
獎勵標準從原定的連續住宿超過2晚以上按遊客數量給予每人100元的獎勵改為連續住宿超過2晚以上按遊客數量給予每人120元的獎勵;
三:
《登記表》補充日期自7月16日起至8月16日止。
—— 詳 細 內 容 請 看 下 文 ——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西藏自治區黨委九屆三次全會、林芝市黨委第一屆六次全會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林芝魯朗市場宣傳營銷工作,進一步推進魯朗旅遊優勢產業持續深入發展,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一、獎勵對象
依法設立、合法經營的西藏自治區內外旅遊企業或其他組織。
二、獎勵時段
2018年7月16日(含)至2018年12月31日(含)。
三、獎勵條件和標準
(一)遊客組織獎勵
1、獎勵條件。旅行社組織遊客入住魯朗不少於1晚,且須單次10人(含10人)以上區內外遊客,且在魯朗遊覽參觀1處以上有門票收入的A級景區或參加旅遊有關活動。
2、獎勵標準。在完全符合上述獎勵條件的情況下:住宿1晚,按實際入住遊客數量給予每人30元的標準獎勵;連續住宿2晚,總計按實際入住遊客數量給予每人70元的標準獎勵;連續住宿超過2晚以上(不含2晚)的,按實際入住遊客數量給予每人120元的標準獎勵。
(二)人次累計獎勵
旅行社組織留宿魯朗的遊客在本獎勵辦法規定的期限內累計達到1000人次的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達到2000人次的給予一次性4萬元獎勵,達到3000人次以上的給予一次性8萬元獎勵。
(三)年度貢獻獎勵
旅行社組織留宿魯朗的遊客在本獎勵辦法規定的期限內累計總人次排名前三的旅行社,第一名給予10萬元獎勵,第二名給予8萬元獎勵,第三名給予5萬元獎勵,並頒發獎牌和證書。
上述三種獎勵可以並用。
四、申報資料
(一)遊客組織獎勵申報資料
1、遊客組織獎勵資金《登記表》原件(見附件一,一式兩聯),一聯由旅行社簽字蓋章,一聯由旅行社報魯朗景區管委會報備確認簽字,旅行社與魯朗景區管委會各留存一聯;
2、魯朗獎勵資金《申請表》原件(見附件二);
3、旅遊活動行程安排複印件(行程確認單、出團任務書等);
4、遊客人員名單複印件(包括身份證號、來源地等信息);
5、景區門票或飯店餐飲發票等票據的複印件;
6、魯朗酒店訂房確認單原件、住宿發票複印件;
7、旅行社相關資質證明:營業執照複印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複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只需第一次申請時提交);
(二)人次累計獎勵和年度貢獻獎勵的申報資料
1、魯朗獎勵資金《申請表》原件(見附件二);
2、達到獎勵標準的所有《登記表》原件(見附件一,一式兩聯);
3、旅行社相關資質證明:營業執照複印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複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五、獎勵補助工作流程
(一)申報。旅行社和其他組織按要求提供獎勵獎金申報資料。旅行社組織的單次旅遊活動,需在到達魯朗當天向管委會提交《登記表》,並於活動結束後30日內填寫魯朗獎勵資金《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資料向管委會市場科確認報備。年度累計獎勵資料申報時間為次年1月1日至3月1日,逾期未報視為自動放棄。
(二)審定。旅行社和其他組織向魯朗景區管委會提交獎勵資金申報資料,在接到申報資料5個工作日內,魯朗景區管委會對申報資料的完整性、關聯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定後,確定獎勵補助結果。
(三)公示。獎勵補助結果在魯朗政務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
(四)兌現。公示無異議的,從魯朗景區管委會市場營銷宣傳專項資金中列支兌現,於2019年第十七屆林芝桃花旅遊文化節拉薩推介會上公佈並撥付獎金。
六、監督管理
(一)2018年度內發生重大旅遊安全事故或因旅遊服務質量引起重大投訴,或者受到行政處罰的旅行社取消其獎勵補助資格。未取得合法證照的其他組織不在本辦法獎勵補助範圍之內。
(二)獎勵補助對象須準確提供有關資料,並積極配合魯朗景區管委會完成相關資料的審核工作。對提供資料不真實、不完整、超出申報時間或不在規定期限提供相關資料的不予獎勵。
(三)對弄虛作假取得獎勵補助的單位,一經查實收回獎勵補助資金,列入誠信“黑名單”並進行聯合懲戒,且三年內不再享受本獎勵政策。
(四)對獎勵資金審核工作中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
1、登記表
2、魯朗獎勵資金申請表
林芝市魯朗景區管理委員會
2018年7月23日
聯繫人:謝斌輝 聯繫方式:177 0894 7333
附件1
登記表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魯朗景區管委會留存聯)
旅行社名稱
(蓋章)
旅行社聯繫人
及電話
遊客人數
住宿日期
住宿單位簽字
魯朗景區管委會審核意見、簽字
(兩人以上)
備註
附遊客名冊及聯繫方式(魯朗景區管委會隨時抽查)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旅行社留存聯)
旅行社名稱
(蓋章)
旅行社聯繫人
及電話
遊客人數
住宿日期
住宿單位簽字
魯朗景區管委會審核意見、簽字
(兩人以上)
備註
附遊客名冊及聯繫方式(魯朗景區管委會隨時抽查)
附件2
魯朗獎勵資金申請表
申請單位: (蓋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補貼類別
(在對應框內劃“√”並填寫相應數據)
□旅行社 □其他組織
□人次累計獎勵
累計次數: 次;累計人數: 人
□年度貢獻獎勵
累計次數: 次;累計人數: 人
申請金額合計(元):
魯朗景區管委會審定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
申請單位聯繫人: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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