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的記憶是如何發展的?

雖然已有研究者聲稱人類個體的記憶可以發生於胎兒時期,但胎兒期的記憶畢竟是極其有限的,也是被動的,而且只有通過無數次的反覆刺激以後,才可能在胎兒的頭腦中留下記憶的痕跡。因此,個體記憶的發展主要在出生以後。

嬰幼兒的記憶是如何發展的?

嬰兒記憶發展的基本情況是:

(1) 出生頭1個月內能再認奶瓶,餵奶前看見奶瓶就興奮和激動。

(2) 5-6個月以後能再認媽媽,見到媽媽時,眼睛發亮,注意集中,有時還會發出笑聲。

(3) 1歲左右能再認相隔幾天、十幾天、幾十天的事情。對於自己的父母,即使相隔半年或者一年也能再認(但在父母不在身邊的日子裡一定要經常提到父母才行)。

例如,有個孩子在不到1歲時,父親出國在外,在父親不在家的日子裡,母親經常在孩子面前提起父親,也常常讓孩子看父親的照片,講父親以前帶孩子玩時的事情,父親也經常打電話回家,孩子在電話裡可以聽到父親的聲音。結果,1年以後,孩子剛見到父親時就對母親說:“爸爸回來了”。一會兒就讓父親抱了,就好像父親一直在身邊。

嬰幼兒的記憶是如何發展的?

(4) 3歲左右能回憶幾個星期以前的事情。

由於嬰兒的知識和生活經驗有限,理解能力還很低,所以嬰兒的記憶主要以無意記憶為主,但有意記憶已開始處於萌芽狀態,嬰兒已能按照成人的要求記住一些東西,如在成人的要求和指導下背誦一些簡短的古詩和兒歌,記住一些簡單的動作和記住把玩具放到原來的地方等。

嬰兒期的記憶效果主要取決於外界的刺激,包括:刺激出現的頻率、刺激的強度等特徵。一般說來,刺激出現的頻率越高,孩子越容易記住。

例如,孩子的名字,因為父母或者其他人經常叫他名字,他自己也經常叫自己,所以,幾乎沒有哪個孩子不能記住自己名字的。另外,刺激強度大的事情,嬰兒也容易記住。如有個2歲左右的孩子,在小朋友家玩時把鼻子磕破了,以後總忘不了那次在小朋友家玩的情景,常常對父母邊比劃邊說:“那次呀,在洋洋家,把鼻子磕破了”。

嬰幼兒的記憶是如何發展的?

嬰兒的記憶能力和特點是早期教育的前提和基礎。根據嬰兒的記憶特點,父母可以有意識地教嬰兒一些知識和動作,如識字、唱歌、跳舞及一些基本的生活常識等。但必須記住的是,無論教孩子什麼東西,都必須在孩子情緒飽滿的時候,而且,要寓教於玩或遊戲中,不能讓孩子感到是一種負擔,應該讓孩子在不知不覺中學到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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