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民营经济20条”发布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怀宇)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支持发展空间需求、鼓励企业并购重组……10月30日,番禺区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发布了有20条具体措施的《番禺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番禺区委书记何汝诚表示,接下来番禺还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坚决破除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隐性壁垒,完善“线下+线上”民营企业服务机制,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大空间、更好环境。

投资基金投资番禺企业将获重奖

《意见》提出的第一条措施是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区领导每人每年挂钩联系1—2家重点民营企业,镇街主要负责同志确保每半年至少走访一轮辖内规上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环节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 “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及违反“放管服”部署要求的问题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大“四风”问题曝光和整治力度,持续净化政风行风。在调查涉企案件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格区分企业有关负责人和企业法人的责任,谨慎发布办案信息及使用搜查、扣押、冻结、留置等手段,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优化民间投资环境。完善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清理限制竞争、滥收费用、强迫交易的政策措施以及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番禺营商环境。

对注册落户且主要办公场所在万博基金小镇的投资基金投资番禺企业3年以上,在退出时按照该笔投资额形成地方贡献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优化民间投融资环境,加强对P2P、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和科研事业,营利性邮政、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和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公开出让起始价格按不低于出让时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50%拟定。

企业税额过2000万元或将给予扶持

《意见》提出,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搭建税务宣传服务平台,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加强一站式报税辅导服务,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尽享政策红利。对在番禺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房地产项目除外),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当年纳税额高于2000万元的,当年按企业地方贡献的50%给予扶持。

降低产业用地成本也是政策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适应产业发展生命周期和企业发展需求,实行工业用地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租赁年限不超过10年,弹性年期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经市政府认定的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最高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兴办先进制造业、创新创业平台等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经批准允许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自行改造,过渡期5年;过渡期满后,需改变用地性质的,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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