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聚餐喝到「三無」紅酒,食客訴求十倍賠償

原告李先生訴稱,某日其到被告北京某俱樂部招待朋友吃飯就餐,共計消費45715元,其中紅酒4瓶,單價為9880元,就餐後原告將沒有飲用完的酒水帶回家中,後經朋友指點發現該涉案的4瓶酒水英文標籤為CARRUADES de LAFITE2009。但均沒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也看不到產品原料等信息,原告認為涉案產品屬於三無產品。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1、被告退回產品貨款39520元並支付十倍賠償金395200元;2、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海淀法院將於10月29日(週一)下午14時30分開庭審理此案。圖文直播:https://www.chinacourt.org/chat/chat/id/50598.shtml

稱聚餐喝到“三無”紅酒,食客訴求十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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