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0萬給同學並求其幫忙,最後兩人卻爲此翻了友誼的小船

借30萬給同學並求其幫忙,最後兩人卻為此翻了友誼的小船

2018年7月26日,甘肅省天水市秦安縣的尹某焦急地走進法院訴訟大廳起訴馬某,要求馬某歸還其欠款114000元。

原來,尹某與馬某是同學,尹某借給馬某30萬元要求馬某為其幫忙辦事,馬某幫忙未果。在尹某來法院起訴前,馬某分批次歸還尹某欠款186000元,剩餘114000元尹某屢次找馬某討要欠款,馬某以各種理由推諉搪塞,最後找不到馬某,尹某無奈起訴至法院。

民一庭的工作人員屢次致電被告馬某,讓其來法院應訴,被告情緒激動,拒不承認,稱與其無關,不來法院應訴,法庭遂將被告應訴材料郵寄到被告所在地址,法庭多次打電話主持調解也屢遭被告拒絕。

9月4日開庭當天,尹某與馬某均到庭參加訴訟,庭後雙方要求法庭主持調解。尹某說:“我們本來是很好的朋友,要不是他一直耍賴不還錢還不和我溝通,我也不想和他對簿公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態度緩和同意調解,馬某庭後當即承認欠尹某的錢,的確還了一部分還剩114000元,在訴狀上,尹某要求歸還114000元的本金及逾期利息。在調解時,尹某念即雙方都是好朋友,就當場放棄本金逾期利息,只需歸還本金,但必須馬上還錢。

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一致達成協議,由馬某於2019年1月31日之前一次性歸還本金114000元,尹某和馬某握手言和,並在調解室談起同學之前的情誼,尹某激動地說:“感謝你們不厭其煩的為我們做調解工作,要不是你們,真不知道我的這筆錢要什麼時候才能得到償還,真是太感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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