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通知丨19省聯考

2019年廣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通知丨19省聯考

廣西南寧

一、報考條件

(一)符合我區2019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

(二)有一定藝術專業基礎。

二、考試時間

(一)美術類專業考試時間:2018年12月2日。

(二)書法類專業考試時間:2018年12月3日。

(三)音樂類專業筆試科目《聽音記譜》《樂理》考試時間:2018年12月3日下午;面試科目考試時間:2018年12月4日至7日。

2019年廣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通知丨19省聯考

(四)舞蹈類專業考試時間:2018年12月4日至7日。

(五)播音主持類專業考試時間:2018年12月1日至3日。

(六)廣播影視編導類專業考試時間:2018年12月2日。

各類專業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詳見附件。

三、考試地點

(一)廣西師範大學考點。

在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賀州市、來賓市等六市報考音樂類、舞蹈類專業的考生到廣西師範大學考點(育才校區,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號)參加考試;報考美術類、書法類專業的考生到廣西師範大學考點(雁山校區,地址:桂林市雁山區雁中路1號)參加考試。

(二)廣西藝術學院考點。

在南寧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貴港市、欽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八市報考美術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專業的考生到廣西藝術學院考點(南寧市)參加考試;各專業類具體考試地址以准考證上公佈的為準。

(三)廣西民族大學考點。

所有報考播音主持類、廣播影視編導類專業的考生到廣西民族大學考點(東校區,地址: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參加考試。

四、統考科目及分值

(一)美術類專業統考科目為《素描》《速寫》《色彩》3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分300分。

(二)書法類專業統考科目為《楷書臨摹》《隸書臨摹》《書法創作》3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分300分。

(三)音樂類專業統考科目分基礎科目3科和專業科目1科,共4科。基礎科目為《聽音記譜》《樂理》《視唱》3科,屬必考科目;專業科目分《演唱》《演奏》《舞蹈》,選考1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根據各科權重係數(聽音記譜0.4、樂理0.5、視唱0.6、專業科目1.5)摺合成300分。

(四)舞蹈類專業統考科目分基礎科目2科和專業科目1科,共3科。基礎科目為《基本功》《民間舞》2科,屬必考科目;專業科目分《古典舞劇目》《民族舞劇目》《其他舞種》,選考1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根據各科權重係數(基本功1.1、民間舞1.1、專業科目0.8)摺合成300分。

(五)播音主持類專業統考科目為《綜合專業素質》《普通話語音》《才藝展示》3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根據各科權重係數(綜合專業素質1.5、普通話語音1.0、才藝展示0.5)摺合成300分。

(六)廣播影視編導類專業統考科目為《故事寫作》《影視作品分析》2科,每科滿分為150分,總分300分。

各類專業《考試大綱與說明》刊登在廣西招生考試院官網(http://www.gxeea.cn)“考試命題”欄目,請考生仔細閱讀,注意相關專業的考試科目及內容的變化情況。

五、報名和繳費

2019年藝術統考實行網上報名、繳費,與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普通高考)報名和繳費同時進行。

參加藝術統考的考生除了繳納普通高考文化考試的報名考試費外,還要繳納藝術統考報名考試費。藝術統考的報名考試費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於我區普通高考等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覆》(桂價費〔2009〕212 號)文件規定執行,即報名費每人35元,考試費每人每科30元。

六、信息上報

報名結束後,各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於2018年11月17日12:00前向我院上報藝術類考生指紋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證芯片信息。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考生信息上報後一律不得更改

七、考生打印准考證的時間和地點

2018年11月25日始,已經繳納高考報考費和藝術類專業統考報考費的藝術統考考生,可以網上自行打印准考證。藝術統考准考證打印路徑為廣西招生考試院官網的“系統導航—考試報名—2019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系統”。《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

八、成績公佈

我區藝術統考合格分數線將於2018年12月19日在廣西招生考試院官網上公佈,考生可於2018年12月19日下午通過聲訊電話118114查詢藝術統考成績。2018年12月21日,我院統一將藝術統考成績單(電子版)發至考生報名所在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由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自行決定如何發給考生。2018年12月27日始,藝術統考合格的考生可在廣西招生考試院官網的“系統導航—綜合查詢—普通高考藝術備案查詢”查詢備案情況,我院不再單獨給考生髮放統考合格證。

九、成績使用

(一)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原則上應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作為錄取的專業成績依據。我區藝術統考涵蓋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若需補充考核,可面向我區藝術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考生藝術統考成績達到我區劃定的藝術統考合格分數線即為合格生源。

(二)我區藝術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由高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或採用經我院同意後認可的其他院校同層次、同專業的考試成績。

(三)區內高校(廣西藝術學院除外),區外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經教育部批准可跨省組織校考的部分藝術類專業除外)和高職(專科)院校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必須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

十、錄取批次設置

2019年藝術類院校設置四個批次進行志願填報和錄取:

第一批次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可不編制來源計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單志願模式。

第二批次為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區內外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平行志願模式,設置6個平行一志願院校。

第三批次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單志願模式。

第四批次為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願模式,設置6個平行一志願院校。

十一、考試違規處理

藝術統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公平公正,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在藝術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33號令)進行處理;如違規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如有違反考試規定被認定有考試違紀行為的,取消該考生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取消所有藝術類專業考試各科目的成績,並將作弊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是否錄取的重要依據。

十二、其他事項

(一)2019年我區藝術統考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如教育部出臺新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政策,則按教育部新的規定執行。

(二)播音主持類專業考評方式有所調整。

1.2019年播音主持類專業實行“先錄音錄像,後評委評判”的考評分離方式,即考生考試全過程採用高保真錄音錄像,評委不出現在考試現場,通過觀看考生考試視頻資料進行評分。

2.考生在同一個考場連續完成《綜合專業素質》《普通話語音》《才藝展示》三個科目考試。考生進入考場後不能中途離場,離場即表示該考生的考試結束。考生的穿戴(如衣褲鞋帽等)須在進入考場之前完成,考試道具(如樂器等)須一併帶入考場,考試期間不提供更換穿戴和準備道具時間。

3.評分場所實行封閉管理,每位考生的考試視頻隨機分配給多名評委,每名評委通過觀看自己被分配到的視頻,獨立進行評分,計算機按既定的規則計算考生最終得分。

附舞蹈類省考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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